馬士英(1596年—1647年),字沖然,號瑤草,貴州貴陽人,祖籍直隸儀真(今江蘇儀徵),明末、南明政治人物,萬曆己未進士。弘光時官至東閣大學士、兵部尚書。清軍破南京,馬士英逃亡浙江,被俘身死。
生平
明末
誥授光祿大夫、太僕寺少卿馬明卿四子。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馬士英舉乙卯科貴州鄉試十三名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联捷丙辰科會試第十九名,未廷試,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式己未科二甲十九名進士,户部觀政,本年十月授南京戶部廣東司主事。天启三年(間)1623年),遷陕西司郎中,四年出為嚴州知府,調河南,七年丁憂。崇祯二年(1629年)起補山西大同知府。崇禎三年(1630年),升任山西陽和道副使,五年升宣府巡撫佥都御史,不久因賄賂權貴被太監王坤舉發削職,寓居南京。馬士英閒居南京時與阮大鋮交厚,更因阮之力復出擔任鳳陽總督一職,結下了與閹黨的深厚關係。
弘光朝
崇禎帝殉國後,當時藩王中尚存的神宗直系子孫,有福王朱由崧、惠王朱常潤、潞王朱常淓、桂王朱常瀛(永曆帝朱由榔之父)等人。論輩分親疏,又以福王朱由崧為其中最適當人選,然而南京朝廷的許多大臣皆為東林黨、復社出身,對於擁立福王有所顧忌。因為此前明神宗曾經想要廢太子,改立朱常洵(福忠王,朱由崧的父親),遭到東林黨人的反對而作罷,是為國本之爭,故東林黨、復社人士害怕福王一旦登基,自己恐怕難逃排擠與報復,於是亦有許多人支持擁立潞王稱帝。
南京朝廷的首席重臣史可法的恩師左光斗為東林黨人,史可法本身的政治理念也較偏向東林、復社人士,但是考慮到諸位藩王王地位的親疏,仍以立福王最具正當性,於是史可法為此積極奔走、試圖找尋折衷的辦法。在史可法仍在聯絡各方人士的過程中,馬士英與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等人則搶先一步推舉福王擔任監國,並於五月十五即位為皇帝,改隔年為弘光年號。
福王既立,馬士英因為定策有功,任東閣大學士、兵部尚書,加右副都御史銜,仍任鳳陽總督,成為南明朝廷首席大臣。其餘高傑、黃得功等人亦因為實際擁有兵權而加官晉爵,統領江北地區的軍備防務。原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與復社人士也因此失勢;史可法乃自請督師,前往揚州統籌守務,然而高、黃、劉等武將,卻各自只為鞏固自身勢力,與史可法未能配合。
馬士英後來推薦了在「魏忠賢逆案」中被定罪的阮大鋮任官,使復社人士相當不滿,藉此攻擊馬士英為阉党奸佞。兩方在政治上爭執不下,造成南明朝廷的內、外不和諧,始終無法同心力求明廷的恢復。明亡之后史家因受东林党影响,而将馬士英列为奸臣。
弘光元年(1645年),鎮守武昌的左良玉發兵沿江而下,要「清君側」、「除馬阮」。馬士英提出:「寧可君臣皆死於清人,不可死於左良玉之手」,命史可法从泗州移兵抵燕子磯,以防左良玉。左良玉兵败后,史可法移师揚州,在清军攻击下失守,史可法壯烈殉國,南京政權被滅。弘光帝被虜,馬士英逃至浙江,投靠總兵方國安,後被清軍所俘,拒降身死。另有一說逃慝台州四明山之金鐘寺剃髮,被清兵俘虜,最後殛死。
家族
曾祖馬福,指揮使。祖父馬雲龍,贈山西道御史。父馬明卿,萬曆戊子舉人,官知州。伯父馬文卿,萬曆壬辰進士,官山西道監察御史。
馬士英有兩子,一名馬錫,一名馬鑾。馬錫由於看不慣其父為人,哭著勸其父改過。明亡后在南京靠算命為生,終其天年。馬鑾則依仗其父勢力,在宮內佈置密探,監視朝廷動靜。清軍入南京時被殺。
軼事
傳說馬士英渡過錢塘江後,底下的黔兵各個四散潛逃,馬士英乃隱居在天台寺中。後被其家丁五花大綁獻給清朝的某位貝勒,貝勒細數其罪狀及惡行後,將其誅殺;再將其屍體的皮剝下,中間塞草,憤怒的百姓看到馬士英的下場,無不拍手稱快。厭惡他的更將他與崇禎時被崇祯帝賜死的周延儒並稱,將兩人下場寫作一副對聯,曰:
周延儒字玉繩,先賜玉、後賜繩,繩系延儒之頸,宛同狐狗之尸;
馬士英號瑤草,家藏瑤、腹藏草,草裹士英之皮,遂作犬羊之鞹。
評價
- 《明史》谓马士英“为人贪鄙无远略,复引用大铖,日事报复,招权罔利,以迄于亡”。
- 顧誠的《南明史》評價马士英固然不是救时之相,但把他打入另册,列入《明史》奸臣传是毫无道理的。至于把他同阮大铖挂在一起称之为“阉祸”更是无中生有。
- 清代王應奎《柳南續筆》卷一《蟋蟀相公》條稱:“馬士英在弘光朝,為人極似賈秋壑,其聲色貨利無一不同。羽書倉皇,猶以鬥蟋蟀為戲,一時目為‘蟋蟀相公’。”
注释
- 《明季南略》誤作士英原廣西梧州府藤縣人。本姓李,五歲時,為販檳榔客馬姓者螟蛉而去,故遂從其姓。
外部連結
- 馬士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研院史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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