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清朝雍正九年(1731年)设立,隶属直隶省天津府,为附郭县,天津府治。
1912年(民国元年)7月1日,天津县署裁撤,其事务由天津府接管。次年4月恢复天津县,撤销天津府,县署设于原府署,后改称“天津县行政公署”,负责日常行政,征收部分税赋。辖区内警务、卫生、工程等政务则由省直接办理。1928年,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将原属天津县的城区设为天津特别市(后为天津市),天津县县治迁至灰堆(今河西区西南部陈塘庄街道)[來源請求]。1934年天津市、县划界,原4乡组成的天津县实行分治。
1935年迁治咸水沽。1949年天津县迁灰堆,隶属天津专区。1952年迁陈塘庄,划归天津市。
1953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和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天津县,省入天津市,设立津东郊区、津南郊区、津西郊区、津北郊区,1992年2月12日分别更名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民政部关于天津市四个郊区更名的批复
维基百科, wiki, wikipedia, 百科全书, 书籍, 图书馆, 文章, 阅读, 免费下载, 关于 天津县 的信息, 什么是 天津县?天津县 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