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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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英語:Theorem)是經過受邏輯限制的證明為真的陈述。一般來說,在數學中,只有重要或有趣的陳述才叫定理。證明定理是數學的中心活動。一个定理陈述一个给定类的所有(全称)元素一种不变的关系,这些元素可以是无穷多,它们在任何时刻都无区别地成立,而没有一个例外。(例如:某些a{\displaystyle a}是x{\displaystyle x},某些a{\displaystyle a}是y{\displaystyle y},就不能算是定理)。

猜想是相信為真但未被證明的數學敘述,或者叫做命题,當它經過證明後便是定理。猜想是定理的來源,但並非唯一來源。一個從其他定理引伸出來的數學敘述可以不經過成為猜想的過程,成為定理。

如上所述,定理需要某些邏輯框架,繼而形成一套公理(公理系統)。同時,一個推理的過程,容許從公理中引出新定理和其他之前發現的定理。

在命題邏輯,所有已證明的敘述都稱為定理。

各種數學敘述(按重要性來排列)

  1. 數學原理
  2. 公理(也稱公設)-公理是沒有經過證明,但被當作不證自明的一個命題。
  3. 定理
  4. 命題-通常,命題是一個可以判斷真或假的陳述句,亦有既真又假的命題(悖論)。
  5. 推論(也稱系、系理)-一個從定理隨之而即時出現的敘述。若命題B可以很快、簡單地推導出命題A,命題A為命題B的推論。
  6. 引理(也稱輔助定理,補理)-某個定理的證明的一部分的敘述。它並非主要的結果。引理的證明有時還比定理長,例如舒尔引理。
  7. 假說-根據已知的科學事實和科學原理,對所研究的自然現象及其規律性提出的推測和說明。

結構

定理一般都有许多條件。然後有結論——一個在條件下成立的數學敘述。通常寫作「若條件,則結論」。用符號邏輯來寫就是條件→結論。而當中的證明不視為定理的成分。

逆定理

若存在某敘述為A→B{\displaystyle A\rightarrow B},其逆敘述就是B→A{\displaystyle B\rightarrow A}。逆敘述成立的情況是A↔B{\displaystyle A\leftrightarrow B},否則通常都是倒果為因,不合常理。若果敘述是定理,其成立的逆敘述就是逆定理。

  • 若某敘述和其逆敘述都為真,條件必要且充足。
  • 若某敘述為真,其逆敘述為假,條件充足。
  • 若某敘述為假,其逆敘述為真,條件必要。

逻辑中的定理

逻辑语言中的定理表示的是一个公式集合,并且该公式集合中的每一个公式都代表着知识的一个片段,由此我们可以给定理一个更准确的表达(这里所说的定理指的是在一阶逻辑中的定理,通常来说任意一个命题集合往往不一定是定理)。定理在逻辑中的定义︰

一个定理是一个含有由建立于语言集合L{\displaystyle L}上的命题(L{\displaystyle L}-命題)组成的非空集合。

这个定理(或这个命题集合)我们记作T{\displaystyle T},这些建立于语言集合L{\displaystyle L}上的命题必须符合如下属性:

对所有在T{\displaystyle T}中的命题φ{\displaystyle \varphi },如果T⊨φ{\displaystyle T\vDash \varphi },那么φ∈T{\displaystyle \varphi \in T}。

比如一个永真命题集合是一个定理,这个永真命题集合被包含在所有建立在语言集合L{\displaystyle L}上的定理中。此外,我们说一个定理是另外一个定理T{\displaystyle T}的扩展(extension),前提是该定理包含定理T{\displaystyle T}。

有一个命题集合A{\displaystyle A},我们將一个包含A{\displaystyle A}的集合记作Th(A){\displaystyle {\mbox{Th}}(A)},那麽Th(A)={ φ  |  A⊨φ }{\displaystyle {\mbox{Th}}(A)=\{\ \varphi \ \ |\ \ A\vDash \varphi \ \}} 。显而易见A⊨Th(A){\displaystyle A\vDash {\mbox{Th}}(A)},所以Th(A){\displaystyle {\mbox{Th}}(A)}是一个定理。比如我们有一个集合G{\displaystyle G},G{\displaystyle G}有三个基于语言L{\displaystyle L}上的命题,其中L={e,f}{\displaystyle L=\{e,f\}},e{\displaystyle e}是常数符号,f{\displaystyle f}是函数符号。三个命题如下:

∀x∀y∀zf(f(x,y),z)=f(x,f(y,z)){\displaystyle \forall x\forall y\forall zf(f(x,y),z)=f(x,f(y,z))},
∀xf(x,e)=x∧f(e,x)=x{\displaystyle \forall xf(x,e)=x\land f(e,x)=x},
∀x∃yf(x,y)=e∧f(y,x)=e{\displaystyle \forall x\exists yf(x,y)=e\land f(y,x)=e}。

那么如果有Th(G)={ φ  |  G⊨φ }{\displaystyle {\mbox{Th}}(G)=\{\ \varphi \ \ |\ \ G\vDash \varphi \ \}},則Th(G){\displaystyle {\mbox{Th}}(G)}是G{\displaystyle G}的定理。当然,如果A{\displaystyle A}和B{\displaystyle B}是两个命题集合且满足A⊆B{\displaystyle A\subseteq B},那么Th(A)⊆Th(B){\displaystyle {\mbox{Th}}(A)\subseteq {\mbox{Th}}(B)}。

我们说一个定理T{\displaystyle T}是完整的(Complete),当且仅当对于和T{\displaystyle T}一样构建在同样语言集合上的所有命题φ{\displaystyle \varphi },要么φ∈T{\displaystyle \varphi \in T},要么¬φ∈T{\displaystyle \lnot \varphi \in T}。

注意:这个概念不能和定理T{\displaystyle T}的完备性(Completude)混淆,完备性是证明在定理T{\displaystyle T}中的永真命题是递推可枚举的(recursivement enumerable),但是不能说它一定是完整的。

不是所有的定理是完整的。比如Th(Φ){\displaystyle {\mbox{Th}}(\Phi )}一个空集合{Φ}{\displaystyle \{\Phi \}}的定理是所有真命题集合,但是Th(Φ){\displaystyle {\mbox{Th}}(\Phi )}不是完整的。假如有命題Ψ=∃x∃y(x≠y){\displaystyle \Psi =\exists x\exists y(x\neq y)},对于Ψ{\displaystyle \Psi }来说,它既不是永真命题,也不是永假命题,它是一个可满足式的命题,也就是说Th(Φ)⊭Ψ{\displaystyle {\mbox{Th}}(\Phi )\nvDash \Psi }且Th(Φ)⊭¬Ψ{\displaystyle {\mbox{Th}}(\Phi )\nvDash \lnot \Psi }。因此Ψ∉Th(Φ){\displaystyle \Psi \notin {\mbox{Th}}(\Phi )},所以我们说Th(Φ){\displaystyle {\mbox{Th}}(\Phi )}不是完整的。 一个定理T{\displaystyle T}称作是稳健的(Consistante),当且仅当∀φ∈T, ¬φ∉T{\displaystyle \forall \varphi \in T,\ \lnot \varphi \notin T}。我们说对所有的解释(Interpretation)I{\displaystyle I},Th(I){\displaystyle {\mbox{Th}}(I)}是一个定理,并且Th(I){\displaystyle {\mbox{Th}}(I)}既是稳健的又是完整的。

参见

  • 数学定理列表

维基百科, wiki, wikipedia, 百科全书, 书籍, 图书馆, 文章, 阅读, 免费下载, 关于 定理 的信息, 什么是 定理?定理 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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