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立法院

第5屆立法院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五屆立法院,該屆立法委員任期自2002年2月1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止,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產生,共召開了6個會期英语Meeting (parliamentary procedure)和3次臨時會。本屆立法院未有任何一個政黨單獨取得過半席次。

第5屆立法院
第4屆 第6屆
甫就職時的席次分布
概览
管辖 中華民國臺灣
任期2002年2月1日 (2002-02-01)—2005年1月31日 (2005-01-31)
选举2001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政府
   民主進步黨(87)
在野党
   中國國民黨(68)
   親民黨(46)
   台灣團結聯盟(13)
   新黨(1)
  台灣吾黨(1)
  無黨籍(9)
基本資訊
院長王金平 中國國民黨
副院長江丙坤 中國國民黨
秘書長林錫山( 無黨籍
黨團

席次概況

顏色 政黨名稱 當選時席次 解散時席次 席次變化 備註
民主進步黨 87 80 7 政治光譜上的泛綠政黨。
台灣團結聯盟 13 12 1
中國國民黨 68 66 2 政治光譜上的泛藍政黨。
親民黨 46 44 2
新黨 1 1 -
無黨團結聯盟 0 11 11 由台灣吾黨與其他無黨籍立法委員組建。
台灣吾黨 1 0 1 瓦歷斯·貝林加入無黨團結聯盟
無黨籍 9 3 6
總席次 225 217 8

註:粗體字者為執政黨。

會議背景

本屆未能有任一政黨單獨取得絕對多數議席,但在野的中國國民黨親民黨新黨由於意識形態相近(偏保守、支持兩岸統一)且三黨席次相加過半,因此時常於議會中互相合作,與執政的民主進步黨及其盟友台灣團結聯盟相抗衡,針對陳水扁政府提出的預算案或法律案進行杯葛抵制;甚至在三一九槍擊事件發生後,以席次優勢強勢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遭司法院大法官認定侵害行政權而宣告違憲

主要議案

通過法案

第5屆立法院通過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 《地方稅法通則》
  • 《環境基本法》
  • 《規費法》
  •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 《政治獻金法》
  • 《公民投票法》
  • 《性別平等教育法》
  • 兩性工作平等法
  • 《全民國防教育法》
  • 《性騷擾防治法》
  • 《國家情報工作法》
  • 《國家機密保護法》
  • 《行政罰法》
  • 《原住民族基本法》

除此之外,本屆立法院另通過以下重要法案的修正、廢止以及國際條約的審查: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次修訂
  • 《戰時軍律》:予以廢止。
  • 《國防法》:「軍政軍令一元化」政策改革修法。
  • 中華民國刑法》:修正第26條不能未遂規定、廢除牵连犯、连续犯與未遂教唆等規定。
  •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予以通過,至2009年始由總統批准生效。

特別委員會

  • 2002年4月2日,經朝野協商後通過成立「海軍光華二號調閱委員會」,負責調查拉法葉軍購案。
  • 2004年8月24日,因應三一九槍擊事件的發生,立法院通過制定《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授權國會組成「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惟遭司法院大法官認定逾越權力分立份際,侵犯檢察機關偵查權,於釋字第585號解釋被宣告部分違憲。

外部連結

參見

前任:
第四屆立法院
行憲以後的立法院
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繼任:
第六屆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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