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段祺瑞內閣

第二次段祺瑞內閣成立於民國6年(1917年)7月17日,結束於同年11月22日。

張勳復辟段祺瑞的討逆軍擊敗之後,段祺瑞重新出任國務總理;而大總統黎元洪則通電不復任大總統,由副總統馮國璋代理大總統職務。

此時西南各省對於段祺瑞已經十分不滿,段祺瑞主張「武力統一」中國,對湖南護法軍政府)和四川(西南軍閥)積極用兵,也乘機擴大皖系的勢力。而馮國璋則主張「和平統一」。兩人對此的分歧越來越大,出現「第二次府院之爭」。

段祺瑞的出兵在四川、湖南都遭遇失敗。1917年11月14日,陸軍第八師師長王汝賢、第二十師師長范國璋通電要求停戰議和,湖南督軍傅良佐便與省長周肇祥等數人逃離長沙,不久長沙被護法軍佔領。11月18日直系曹錕、李純、王占元、陳光遠四名督軍又通電主和,段祺瑞只得在11月19日辭去陸軍總長職務,由王士珍繼任。11月22日,段祺瑞又辭去國務總理,由外交總長汪大燮代理。

內閣成員

職位 姓名 備注
國務總理 段祺瑞
外交總長 汪大燮
陸軍總長 段祺瑞 兼任
海軍總長 劉冠雄
財政總長 梁啟超
內務總長 湯化龍
教育總長 范源濂
司法總長 林長民
農商總長 張國淦
交通總長 曹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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