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别行政區立法會(葡萄牙語:Assembleia Legislativa,葡文簡稱:AL),是澳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共有33名議員,當中14名經由直接選舉產生、12名由間接選舉產生、7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立法會每屆任期四年,現任立法會為第八屆,於2025年10月開始。
|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Assembleia Legislativ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 |
|---|---|
| 第八屆立法會 | |
| 种类 | |
| 种类 | |
| 历史 | |
| 成立 | 1999年10月12日 |
| 前身 | 澳門立法會(1976–1999) |
| 领导 | |
主席 | |
副主席 | 何潤生(社會服務教育促進會) 自2025年10月16日 |
第一秘書 | 施家倫(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自2025年10月16日 |
第二秘書 | 李靜儀(同心協進會) 自2025年10月16日 |
| 结构 | |
| 议员 | 33 |
政党 | 建制派(30): 非建制派或中間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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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 | |
上届选举 | 2025年9月14日 |
下届选举 | 2029年 |
| 会议地点 | |
| 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 | |
| 网址 | |
| www | |
澳門政府奉行「行政主導」體制,在實行以行政為主導和核心的前提下行政與立法互相制衡及配合。行政長官在澳門具有超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地位,是特區的權力和領導核心,在政治體制中處於中心地位,故澳門的立法權與行政權之間並非對等。
澳門立法會的直選議席不過半數,其組成傾向親政府,而在2021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大部分民主派人士被取消參選資格。與香港立法會相比,澳門官員不用向立法會負責,只是列席立法會會議,造成「有問無責」的情況,故澳門立法會被民主派人士稱為「橡皮圖章」。而支持行政主導體制的聲音則認為,若立法權與行政權相比下處於一種更加主動和優勢地位並不符合《澳門基本法》,認為「立法主導」是不符合實際環境且沒有用處的純議會制度。
歷史
立法會職權
根據《基本法》第71條,立法會職權如下:
- 依照基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
- 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審議政府提出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 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稅收,批准由政府承擔的債務;
-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 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 接受澳門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3分之1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決議,可委托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如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 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
而根據第75條,議員依照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提出議案。凡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而且有關財政監察的法律尚未制訂,相關權力只是一紙空文。
另外,根據第76條,議員亦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惟在2004年經修訂的《議事規則》中在放寬口頭質詢的同時,限制了書面質詢的數目。這兩條,外加上支援工作不足,都是立法會工作的重大障礙。
立法議員
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每一届任期為4年。立法會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主席、副主席由議員互選產生,並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15年的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主席缺席時由副主席代理。主席或副主席出缺時,另行選舉。
現届議員
現届為第八届,任期由2025年至2029年,由33名議員組成,其中:
- 由直接選舉產生14名,
- 由間接選舉產生12名,
- 由行政長官委任7名。
目前立法會有30名建制派議員,3名公務員背景議員。14名議員是直選產生,佔總比例42%(七分之三)。
名單
| 直接選舉 (14) | 間接選舉 (12) | 行政長官委任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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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主席及秘書
| 委員會 | 年度主席 | 年度秘書 | |||||||
|---|---|---|---|---|---|---|---|---|---|
| 中文名稱 | 葡文名稱 | 第一會期 | 第二會期 | 第三會期 | 第四會期 | 第一會期 | 第二會期 | 第三會期 | 第四會期 |
|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 Comissão de Regimento e Mandatos | 崔世平 | 邱庭彪 | ||||||
| 第一常設委員會 | 1.ª Comissão Permanente | 黃潔貞 | 李良汪 | ||||||
| 第二常設委員會 | 2.ª Comissão Permanente | 葉兆佳 | 林倫偉 | ||||||
| 第三常設委員會 | 3.ª Comissão Permanente | 梁孫旭 | 梁鴻細 | ||||||
|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 | Comissão de Acompanhamento para os Assuntos de Terras e Concessões Públicas | 李靜儀 | 柳智毅 | ||||||
|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 Comissão de Acompanhamento para os Assuntos de Finanças Públicas | 宋碧琪 | 顏奕恆 | ||||||
|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 Comissão de Acompanhamento para os Assuntos d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 | 馬志成 | 高錦輝 | ||||||
| 行政委員會 | Conselho Administrativo | 梁安琪 | 不適用 | ||||||
立法會議席變遷
根據《澳門基本法》附件二規定,2009年(第四屆起)及以後立法會的產生方式如需修改,須有3分之2議員贊成,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總數 | 直接選舉 | 間接選舉 | 行政長官委任 | 備注 | |
|---|---|---|---|---|---|
| 第一屆(1996-2001) | 23 | 8 | 8 | 7 | 所有直選及間選議員(除容永恩外)皆由澳葡時期的立法會過渡而來。 |
| 第二屆(2001-2005) | 27 | 10 | 10 | 7 | |
| 第三屆(2005-2009) | 29 | 12 | 10 | 7 | |
| 第四屆(2009-2013) | 29 | 12 | 10 | 7 | |
| 第五屆(2013-2017) | 33 | 14 | 12 | 7 | |
| 第六屆(2017-2021) | 33 | 14 | 12 | 7 | |
| 第七屆(2021-2025) | 33 | 14 | 12 | 7 | 由本屆立法會選舉起,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對所有參選人採取政治審查,被認為不符合第12/2021號法律《修改立法會選舉法》中的政治要求的參選組別不會獲得確認為候選組別。 |
| 第八屆(2025-2029) | 33 | 14 | 12 | 7 |
間接選舉議席變遷
間接選舉分類改名(例如「僱主利益」改為「工商、金融界」)之後即以新名稱為準。
| 類別 | 第一屆 1996年-2001年 | 第二屆 2001年-2005年 | 第三屆 2005年-2019年 | 第四屆 2009年-2013年 | 第五屆 2013年-2017年 | 第六屆 2017年-2021年 | 第七屆 2021年-2025年 | 第八屆 2025年-2029年 | |||
|---|---|---|---|---|---|---|---|---|---|---|---|
| 間接選舉 | 僱主利益 | 4 | 4 | 4 | 工商、金融界 | 4 | 4 | 4 | 4 | 4 | |
| 勞工利益 | 2 | 2 | 2 | 勞工界 | 2 | 2 | 2 | 2 | 2 | ||
| 專業利益 | 1 | 1 | 1 | 專業界 | 2 | 3 | 3 | 3 | 3 | ||
| 慈善、文化、 教育及體育利益 | 1 | 1 | 1 | 社會服務、文化、 教育及體育界 | 2 | 社會服務及教育界 | 1 | 1 | 1 | 1 | |
| 文化及體育界 | 2 | 2 | 2 | 2 | |||||||
運作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設主席(Presidente)、副主席(Vice-Presidente)各1名,秘書兩名(第一秘書和第二秘書),由全體議員互選產生。四人組成執行委員會,與行政委員會為行政管理機關。另設有立法會輔助部門,向立法會的行政管理機關及議員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
此外,根據《議事規則》第四章規定,設有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三個常設委員會(第一、第二、第三)、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及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根據《議事規則》第九十三條,委員會會議閉門進行,但有相反議決者除外。
立法會輔助部門
主席監管立法會的行政管理。立法會設有具等級從屬關係的立法會輔助部門。
立法會輔助部門直屬於執行委員會,向立法會的行政管理機關及議員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設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各1名。
組織架構
| 立法會主席 | |||||||||||||||||||||||||||||||||||||||||||
|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 | 立法會行政委員會 | ||||||||||||||||||||||||||||||||||||||||||
| 秘書長 副秘書長 | 顧問團 | ||||||||||||||||||||||||||||||||||||||||||
| 主席辦公室 | |||||||||||||||||||||||||||||||||||||||||||
| 翻譯辦公室 | 綜合事務廳 | 資訊暨刊物廳 | |||||||||||||||||||||||||||||||||||||||||
| 人力資源暨財政處 | 採購暨財產處 | 公關暨技術輔助處 | 資訊暨圖書館管理處 | 編輯暨刊物處 | |||||||||||||||||||||||||||||||||||||||
| 薪俸科 | |||||||||||||||||||||||||||||||||||||||||||
議員豁免權、權利及特權
根據基本法規定,議員拥有以下豁免權、權利及特權。
- 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 議員非經立法會許可不受逮捕,但現行犯不在此限。
歷屆主席
| 任 | 肖像 | 主席 | 任期 | 政黨或團體名 | 選區 | 屆別 | |||
|---|---|---|---|---|---|---|---|---|---|
| 上任 | 離任 | 時長 | |||||||
| 1 | 曹其真 | 1999年10月12日 | 2009年10月15日 | 10年3天 | 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 僱主利益 | 第一至三屆 | ||
| 2 | 劉焯華 | 2009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5日 | 4年0天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勞工界 | 第四屆 | ||
| 3 | 賀一誠 | 2013年10月16日 | 2019年7月5日 | 5年262天 | 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 工商、金融界 | 第五屆 | ||
| 第六屆 | |||||||||
| 代 | 崔世昌 | 2019年7月5日 | 2019年7月17日 | 12天 | 澳門專業利益聯會 | 專業界 | |||
| 4 | 高開賢 | 2019年7月17日 | 2025年10月15日 | 6年90天 | 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 工商、金融界 | |||
| 第六、七屆 | |||||||||
| 5 | 張永春 | 2025年10月16日 | 現任 | 77天 | 無黨籍 | 行政長官委任 | 第八屆 | ||
歷屆副主席
| 任 | 肖像 | 副主席 | 任期 | 政黨或團體名 | 選區 | 屆別 | |||
|---|---|---|---|---|---|---|---|---|---|
| 上任 | 離任 | 時長 | |||||||
| 1 | 劉焯華 | 1999年10月12日 | 2009年10月15日 | 10年3天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勞工界 | 第一至三屆 | ||
| 2 | 賀一誠 | 2009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5日 | 4年0天 | 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 工商、金融界 | 第四屆 | ||
| 3 | 林香生 | 2013年10月16日 | 2017年10月15日 | 4年0天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勞工界 | 第五屆 | ||
| 4 | 崔世昌 | 2017年10月16日 | 2025年10月15日 | 7年364天 | 澳門專業利益聯會 | 專業界 | 第六、七屆 | ||
| 5 | 何潤生 | 2025年10月16日 | 現任 | 77天 | 社會服務教育促進會 | 社會服務及教育界 | 第八屆 | ||
誓詞
根據第4/1999號法律《就職宣誓法》規定,立法會主席和立法會議員須於就職時以公開及親身方式宣誓,且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附件所列的相關誓詞。立法會主席的宣誓時間由行政長官訂定,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時間遵從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第十一條的規定。
立法會主席、開始新立法屆任期之立法會議員宣誓時,由行政長官主持及監誓。於立法屆中補選或委任的議員宣誓時,由立法會主席主持及監誓;如主席缺席,由副主席主持及監誓。
立法會主席誓詞
| “ |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必當擁護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竭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 宣誓人:(姓名) | ” |
| “ | Eu, juro por minha honra, ao tomar posse do cargo de Presidente da Assembleia Legislativ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que defenderei e farei cumprir a Lei Básic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dedicarei toda a minha lealdade à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e à su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esempenharei fielmente as funções em que sou investido/a, cumprirei as leis, serei honesto/a e dedicado/a para com o público e servirei 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com todo o meu empenho. O/A Jurador/a: (nome completo) | ” |
立法會議員誓詞
| “ |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必當擁護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竭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 宣誓人:(姓名) | ” |
| “ | Eu, juro por minha honra, ao tomar posse do cargo de Deputado à Assembleia Legislativ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que defenderei e farei cumprir a Lei Básic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dedicarei toda a minha lealdade à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desempenharei fielmente as funções em que sou investido/a, cumprirei as leis, serei honesto/a e dedicado/a para com o público e servirei 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com todo o meu empenho. O/A Jurador/a: (nome completo) | ” |
爭議
澳門立法會一直被部分傳媒和部分人士批評是「垃圾會」、「花瓶」和「橡皮圖章」,立法會內33個議席當中,親政府的間選和官委議員佔了大半,而直選議員則佔有14席,不足總數的一半,且當中的非建制派只有3席且沒有民主派議員,絕大多數的議員屬於建制派且與親中社團、地產界或博彩企業等關係密切,他們的選前承諾有些沒有實現。澳門立法會屢被批評體制和運作差劣,引申出「垃圾會事件」。
2025年7月15日,來自「傳新力量」及「澳門創建民生力量」的12名澳門立會直選候選人被國安委被以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區的名義取消參選資格。
相關法律法規
-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中葡聯合聲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立法會議事規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见
注释
- 由葡治澳门第六届立法会过渡到澳门特区第一届立法会。
- 俗稱「慈文教體」。
- 源於粵語裏「垃圾」與「立法」諧音。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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