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蒂瑪

法蒂玛(英語: Fatimah;阿拉伯語:فاطمة,605年—632年8月28日),穆罕默德海迪彻之女,623年嫁于父亲的堂弟第四任哈里发阿里,是伊斯兰教五大杰出女性之一,被什叶派穆斯林尊称为“圣母”。

其名字也被称为:法图麦、泽赫拉、逊迪格、库布拉、塔希里、拉齐耶、麦尔齐耶、伊赛耶、布图里、佐赫里、赫里耶、穆哈迪赛。她的别号为:温姆·哈赛纳伊(哈桑侯赛因之母)、温姆·艾比哈(父亲的妈妈)。

十世纪,自称是其后代的奥贝德拉在北非建立了强大的法提馬王朝。

希吉来曆6月15日,是她去世的纪念日,称法蒂玛忌日,亦称圣姑太节。

有5个孩子,他们分别是:哈桑、侯赛因、宰乃布、温姆·库里苏姆、穆哈辛。

荣誉名称与称号

"法蒂玛"(法蒂玛)源自词根 f–t–m,意为"分开"或"断奶"。 根据一个存在变体的传统,命名她为法蒂玛的智慧在于她的“后裔”(dhurriyya),即什叶派和法蒂玛的信徒(muḥibb),将被从火狱中分离出来(fuṭima)。 同时,有传说指出法蒂玛一大特质是远离一切恶。先知穆罕默德多次说法蒂玛保护她的子孙及朋友免受魔鬼的侵害。

根据一则带轻微变体的先知圣训,加百列赐予先知一颗光辉的天界苹果,称其光在天上名为المنصوره("真主所助"),在地上称为法蒂玛。先知询问名称差异原因,加百列回答这是因为法蒂玛的追随者将被从火狱中分离,且真主将帮助她的信徒,正如《罗马章》第4至5节所述。什叶派传统亦给予法蒂玛诸如 السماویه(天上者)、الحانیه(慈悲者)和 النوریه(光明者)等天界称号。

伊玛目 贾法尔·萨迪格传述,法蒂玛在真主面前拥有九个名号:法蒂玛、al-Ṣiddīqa、al-Mubāraka、al-Ṭāhira、al-Zakiyya、al-Rāḍiya、al-Marḍiyya、al-Muḥaddatha 和 الزهرا。这些由真主赐予并视为她的美德名称,彰显其崇高尊贵。

al-Ṣiddīqa(真诚者)

意指"真正的女性"。她是伊斯兰及非伊斯兰世界中最真实的女性。 回答 al-Mufaḍḍal b. ʿUmar 关于谁为法蒂玛进行洗洁礼的问题时,伊玛目 贾法尔·萨迪格说是 阿里·本·阿比·塔利卜 执行的,这令 al-Mufaḍḍal 感到惊讶,因为这通常是近亲的职责。伊玛目解释说:"除了真诚者(Ṣiddīq)之外无人能净化真诚者(Ṣiddīqa)”,如同耶稣圣母玛利亚所行。

al-Mubāraka(蒙福者)

法蒂玛因先知穆罕默德的家系通过其直系后代延续而被称为 al-Mubāraka,犹如耶稣通过圣母玛利亚追溯至亚伯拉罕。也有说法称"考赛尔章"意为先知通过法蒂玛后代的多盛,因为"Kawthar"象征"丰厚美好"。

al-Ṭāhira(纯洁者)及 al-Zakiyya(清净者)

根据《披风圣训》(al-Kisāʾ),al-Ṭāhira 是五位圣人之一(披风圣训家族),受真主净化(《古兰经》33:33,称为净化经文)。穆罕默德·巴基尔传述法蒂玛被净除一切污秽。依据《麦尔彦章》第19节预言圣母玛利亚将诞纯洁儿子(ghulām zakī),故法蒂玛名为 al-Zakiyya,意指她有纯洁后代。

al-Rāḍiya(满意者)和 al-Marḍiyya(被接受者)

据伊玛目 贾法尔·萨迪格述,当 al-Rāḍiya 得知先知关于伊玛目 侯赛因·本·阿里出生及其殉难消息时说:“我为真主而满意(raḍaytu)。”一则变体圣训称真主对法蒂玛的满意感悦,因此称她为 al-Marḍiyya。

al-Muḥaddatha(受天使说者)

据伊玛目 贾法尔·萨迪格传述,天使降临与她交谈,如同对圣母玛利亚所言:"真主选择了你,净化了你,高于世上女子。"因此她名为 al-Muḥaddatha。

الزهرا(光辉者)

变体先知圣训述及,真主以穆罕默德及阿里·本·阿比·塔利卜之光创造天地及宝座时,宇宙陷黑暗。天使抗议,真主化出一光灵,照亮东西方及穹苍,此光即法蒂玛,故名 al-Zahra。伊玛目 贾法ر·萨迪格亦述法蒂玛由"至尊之光"所造;另有叙述称其诞生时光照大地,或祷告时光明照其祷角。此信念基于什叶派关于无玷伊玛目之光的教义。

她的称号 (Alqāb)

"两世贵妇"(Sayyidat Nisāʾ al-ʿĀlamayn)为先知最常用对她的称呼,象征其神圣与人性维度。她的贞洁及纯净为其关键属性,因而被称 al-Batūl(修女)和 al-ʿAdhrāʾ(处女),类似圣母玛利亚的称谓。Maryam al-Kubrā(大玛利亚)亦为其名。其它称呼包括 al-Ḥiṣān、al-Ḥurra、al-Insiyya al-Ḥawrāʾ、Rayḥāna 及 Zuhra。

她的 "库尼亚" (Kunyas)

法蒂玛的家族地位催生多种称谓,尤以 Umm Abīhā("其父之母")为先知亲用,显其重要地位。 Umm al-Aʾimma(伊玛目之母)专属什叶派信仰,体现其在伊玛目继承链中的特殊角色。对十二伊玛目派,法蒂玛与十二伊玛目的关联显示其作为连接从亚当至马赫迪预言与伊玛目身份的纽带。 其他重要称号包括 Umm al-Muʾminīn(信徒之母)、Umm al-Akhyār(善人之母)、Umm al-Azhār(花之母)、Umm al-Kitāb(经典之母)、Umm al-ʿUlūm(科学之母)、Umm al-Khayra(善行之母)、Umm al-Faḍāʾil(美德之母)等。与其子孙相关的称谓有 Umm al-Sibṭayn(两孙之母)、Umm al-Ḥasan、Umm al-Ḥusayn、Umm al-Ḥasanayn 及 Umm al-Muḥsin。

传记

从出生到青年

尽管 法蒂玛 在后来的穆斯林传统中地位崇高,且据说她传述了许多关于 穆罕默德 的叙述,但关于她生平的历史可靠信息却很少。法蒂玛 很可能是 穆罕默德 与其第一任妻子 赫蒂彻 最小的女儿,也是唯一活到能生育多个孩子的女儿。 关于她出生时间和环境的记载存在分歧,但 十二伊玛目什叶派 的学术传统认为,她出生于 麦加,时间是其父开始传教使命(biʿtha)的第五年,Jumada II 月 20 日,当时 穆罕默德 大约四十五岁。然而,根据另一份由 谢赫 阿尔穆菲德 在《Masār al-Shia》中保存的记载(一些其他学者也提到过,有时直接引用 阿尔穆菲德),法蒂玛 出生于其父宗教使命的第二年,Jumada II 月 20 日。然而,根据主要来自 逊尼派 的记载,她的出生时间要早得多。根据不同来源,她可能出生于其父传教使命开始前的五年,或之后的一两年。 与当时普遍的习俗相反,她的母亲 赫蒂彻 没有将她心爱的幼女送到附近村庄由他人哺乳,而是亲自照顾她。她太爱 法蒂玛 了,不愿将她托付给其他人。她在父母慈爱的关怀下度过了童年。法蒂玛 的童年与中东历史上最为动荡的时期之一相关联,也是她父亲宗教使命的开端。伊斯兰传统记载,穆罕默德 面临来自现有宗教代表,尤其是 麦加 偶像崇拜者的强烈反对。法蒂玛 以勇气和信念保护她的父亲和 安拉 的事业,不畏任何困难,始终如一。在她年幼时,她经历了 阿比·塔利卜谷 的围困。这不是一次短暂的围困,而是长达三年的社会和经济全面封锁,期间孩子们因饥饿而哭泣,母亲和姐妹们看到亲人受苦而痛苦不堪。在这段时间里,她展现了非凡的勇气,但这段艰难的时光对她的健康造成了持久的影响,直到她生命的最后。 根据最可靠的记载,法蒂玛 的母亲 赫蒂彻 在 希吉拉麦地那 前的三年去世。根据一些传统,为了安慰女儿,穆罕默德 通过 加百列 的启示向 法蒂玛 描述了 赫蒂彻 在天堂的地位。法蒂玛 还是个孩子时,穆罕默德麦加 最有影响力的保护者 阿布·塔利卜 也去世了;据说这对 法蒂玛 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 穆罕默德 及其追随者面临的种种困难中,法蒂玛 至少见证了父亲在迁徙至 麦地那 前所遭受的迫害。

传记

从麦加到麦地那的旅程

在经历了Khadija和Abu Talib的去世后,先知决定迁徙到Medina。他命令‘Ali在被称为“留宿之夜”的夜晚睡在他的床上。那一晚,大约四十(40)或十四(14)名多神教徒包围了先知的住所,决心袭击并杀死他。然而,先知逃到附近的一个洞穴中,而Fatima az-Zahra留在家中,随时准备面对敌人的袭击。黎明时,多神教徒手持剑冲进屋内,朝先知的床扑去,意图杀死他,却惊讶地发现睡在床上的是穿着先知衣服的阿里。他们带着挫败、怨恨和愤怒离开。这几个小时对法蒂玛来说极为紧张、恐惧和痛苦。不久,救援到来;Imam 'Ali带着她、她的母亲以及Fatima Bint Zubair Ibn Abdul-Muttalib前往麦地那。当多神教徒得知此事后,他们试图拦截以阻止他们离开麦加,但被伊玛目阿里击退,他继续带领队伍前往麦地那。

在麦地那的生活与与阿里的婚姻

关于法蒂玛与阿里的订婚,资料提供了许多信息,但如常,意见并不完全一致。Abu Bakr和Umar都曾向法蒂玛求婚,但穆罕默德拒绝了他们,说他在等待命运指定的时刻。阿里因贫困未敢提出求婚,是穆罕默德促成了此事;他提醒阿里,他拥有一件胸甲,若卖掉可筹集足够的礼金(mahr)。阿里通过出售胸甲、加上一些其他物品和一头骆驼或羊,筹集了约480迪拉姆的微薄款项。在穆罕默德的建议下,他将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钱用于购买香水,其余用于家中必需品。当穆罕默德告知法蒂玛他已将她许配给阿里时,根据Ibn Sad的记载,法蒂玛没有说话,她的沉默被先知解读为同意(其他资料称她曾抗议,父亲安慰她说,他将她嫁给了家族中最博学、最睿智且最早皈依伊斯兰的人)。

婚姻

关于婚姻和婚姻圆满的年份及月份,资料存在分歧:可能在hijra的第一年或第二年,更可能是后者。根据一些资料,婚姻的圆满被推迟了几天或几个月,有些说法称直到阿里从Badr expedition返回后才完成。为庆祝婚礼,新郎准备了宴会,穆罕默德曾告诉他这是必要的;Ansar提供了大麦(dhura),阿里宰了一只羊。先知的两位妻子Aisha和Umm Salama布置了新居并准备了婚宴。据说当时阿里25岁,法蒂玛的年龄根据Shiite资料为9至11岁,根据Sunni资料为15至21岁。资料详细描述了由先知开创的仪式:他让新人在婚礼当晚等他,来到他们家中后,他要了一罐水,洗手(或吐口水,或将漱口后的水吐回罐中),然后将水洒在阿里和法蒂玛的胸前(肩膀和前臂);最后,他为他们祈求安拉的祝福。 这场婚姻对所有穆斯林具有特殊的灵性意义,因为它被视为围绕先知的最伟大圣人之间的结合。先知几乎每天探望女儿,与阿里的关系更加亲密,曾对他说:“你是这个世界和来世的我的兄弟。”。

婚后法蒂玛的家

根据Veccia Vaglieri,阿里在离先知住所不远处建造了一所房子,但因法蒂玛希望住得离父亲更近,麦地那人al-Ḥaritha b. al-Numan将自己的房子让给了他们。但al-Qurashi称,先知为女儿在Great Mosque旁建了一所房子,并在清真寺内为她和阿里开了一扇门。当先知下令关闭所有通向清真寺的门时,他特意保留了法蒂玛和阿里的门,以示荣誉和尊崇。Ibn Umar认为,关闭所有同伴房屋通往清真寺的门,唯独保留伊玛目阿里的门,是阿里获得的殊荣之一。家务事由伊玛目阿里的母亲Fatima bint Asad和法蒂玛分担。内部事务(如准备食物)由法蒂玛负责,外部事务由她母亲负责。法蒂玛为丈夫和孩子准备食物,主要研磨cevada,有时是小麦,然后揉面和烘烤。她过着如同先知及其守护者般简朴的生活,生活各方面都极为简约。她亲手打扫房子,为丈夫和孩子织布。伊玛目阿里在战争中穿的衬衫由她亲手织成。

与阿里的生活

阿里和法蒂玛的生活充满爱与友谊。伊玛目阿里曾说:“以安拉之名,我从未激怒她或强迫她做任何事(违背她的意愿),直到安拉将她带到更好的世界。她也从未激怒我或违背我。当我看着她时,我的悲伤和忧愁都消散了。”。 阿里经常帮助法蒂玛处理家务。他曾说:“有一次,messenger of Allah探访我们时,法蒂玛在锅旁忙碌,我在挑选扁豆。他说,‘哦,Abul Hasan,听我说,我只传达主的话。每个帮助妻子处理家务的男人,安拉会为他头上的每根头发记录一年的崇拜(白天斋戒,通宵礼拜),并赐予他如同耐心者和正义者的回报。’”。

家务事

Fatima bint Asad,伊玛目阿里的母亲,与伊玛目住在同一屋檐下。因此,他将家务事分为内部和外部,由母亲和妻子Fatima bint Muhammad分担。内部事务(如准备食物)由法蒂玛负责,外部事务由她母亲负责。法蒂玛为丈夫和孩子准备食物,主要研磨大麦,有时是小麦,然后揉面和烘烤。她过着如同先知及其守护者般简朴的生活,生活各方面都极为简约。她亲手打扫房子,为丈夫和孩子织布。伊玛目阿里在战争中穿的衬衫由她亲手织成。根据一些资料,先知曾规定法蒂玛负责家中事务,阿里负责外部事务。

婚姻早期的贫困

阿里和法蒂玛的生活始于贫困。晚上,新婚夫妇睡在一张未经鞣制的羊皮上,白天用来装骆驼饲料;他们用一块旧的也门条纹布作为被子,布料不足以覆盖头和脚。枕头是用棕榈纤维(līf)填充的皮革;嫁妆非常简陋:一个山羊皮水瓶、一个筛子、一个掸子、一个杯子。穆罕默德赠送了一些结婚礼物:一件天鹅绒(khamla或khamīl)衣服、两个水罐、一个皮水瓶、一个枕头和一些芳香草束。法蒂玛没有女仆,亲自研磨谷物,导致手上起泡;阿里为了赚点钱,从井里打水并为他人灌溉土地,因繁重劳动而抱怨胸痛。 根据维恰·瓦列里,没有理由否认关于阿里和法蒂玛家庭贫困的hadiths;只是贫困的持续时间应限于婚姻初期。社区中许多人同样贫困,直到占领Khaybar后,阿里和法蒂玛以及许多穆斯林的处境才改善,因为他们开始分享富饶绿洲的产出,Aisha曾惊呼:“现在我们可以吃到我们的椰枣了。”。

法蒂玛的“赞颂”

伊玛目阿里说:法蒂玛是她父亲最爱的人。她亲自研磨谷物,导致手上起泡;她用皮囊背水,影响了脖子;她打扫房子,直到衣服沾满灰尘;她在锅下生火,衣服被烟熏黑。她因此受到了一些伤害。一天,我们听说一些奴隶被带到先知那里。我对法蒂玛说:“你可以去问你父亲要一个仆人来帮助你。”她去了父亲那里,但发现他很忙,感到羞于开口,后来返回。第二天,先知来到法蒂玛家,问她前一天为何拜访。她羞于说明,我说:“以安拉之名,我告诉你,哦,真主的使者。她亲自研磨谷物,手上起了泡;背水影响了脖子;打扫房子,衣服沾满灰尘;生火,衣服被烟熏黑。我们听说你那里有奴隶或仆人,我让她向你要一个仆人。”先知说:“我告诉你比你所求更好的东西。睡觉时,你念三十四次‘takbirs’、三十三次‘tasbihs’和三十三次‘tahmids’(‘Allah Akbar, al-ḥamdu li'llāh, Subhan Allah’)。这比仆人更好。”、。 Ahlul Bayt非常重视这一“赞颂”(tasbih)。他们将其教给子女,作为教育方法和精神食粮。Imam as-Sadiq说:“我们教孩子们记住这个赞颂,并在祈祷后和睡觉时背诵。背诵此赞颂是 glorification of Allah的一种形式。”法蒂玛忠实地实践这一赞颂,自从父亲教她后,她一直热情地坚持。她前往叔叔Hamza bin Abdul Muttalib的坟墓,拿了一把坟土,制作了用于此赞颂的念珠,称为“法蒂玛的赞颂”。穆斯林效仿她,使用念珠来赞美安拉。当Imam al-Husayn殉道后,什叶派用Kerbala的土壤制作念珠,以实践“法蒂玛的赞颂”。他们还用卡尔巴拉的土壤制作小块干燥土,用于祈祷时的叩拜。

社会与政治活动

与放弃世俗事务的苦行者不同,关于Fatima al-Zahra的历史和传记资料显示,她积极参与家庭和公共生活。根据Sayyed Ali Khamenei,法蒂玛在政治、公共事务和jehad方面独一无二且专业,世界上的变异和专业政治女性都可以从她身上学习经验教训。她出生于一个父母参与全球伟大革命的家庭。她在童年时经历了父亲在麦加的逆境,被带到Abu Talib valley,感受到那里的饥饿和革命带来的各种困难。后来,她嫁给了一生为安拉之道奋斗的男人。在她近12年的婚姻生活中,大半时间丈夫在战场上,这位伟大而无私的女性从未让丈夫——一位努力的战士和常年在战场的领主——缺乏任何必要支持。因此,尽管法蒂玛的寿命不长,仅二十余年,但她在与圣战、运动、努力、耐心、学习、演讲以及捍卫先知使命、伊玛目制度和伊斯兰体系方面的生活,是一片努力和责任的海洋。 她进行了三项具有政治重要性的行为,几乎所有SunniShiite资料都记录了这些行为,尽管版本不同。首先,在征服麦加后,她拒绝为Abu Sufyan提供保护;其次,在先知去世后,她勇敢捍卫阿里的权利,强烈反对Abu Bakr的选举,并与阿布·巴克尔和Umar发生激烈争执;第三,她主张父亲的财产权,挑战阿布·巴克尔对Fadak和Khaybar部分产出的明确拒绝。


穆罕默德去世后的相关事件

法蒂玛在穆罕默德于伊斯兰历11年/公元632年去世后悲痛欲绝。数首归于法蒂玛名下的哀悼诗被收录于诗歌集中。与此同时,法蒂玛积极质疑阿布·伯克尔的继任合法性,坚持认为阿里才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任者。法蒂玛在父亲去世后六个月内离世,其早逝原因存在激烈争议,涉及对阿布·伯克尔及其盟友欧麦尔的指控。

遗产争议

法达克是麦地那以北的一处村庄。根据《古兰经》59:6节,该地一半农耕地作为战利品归先知所有。有证据显示穆罕默德在17:26节经文降示后将法达克赠予法蒂玛,其代理人曾在先知在世时管理该地产。此为什叶派观点。逊尼派学者中,苏尤提(1505年卒)与扎哈比(1348年卒)持相同看法,而朱尔贾尼(1078年卒)和伊本·凯西尔(1373年卒)则对经文降示地点存疑。

632年穆罕默德去世后,阿布·伯克尔在哈里发任期初期收回法达克。什叶派认为此举旨在向尚未宣誓效忠的巴努哈希姆家族展示权威。逊尼派文献如伊本·哈杰尔·海塞米(1566年卒)与伊本·萨德(845年卒)的著作中也出现"侵占"指控。

据逊尼派史家巴拉祖里(892年卒)记载,法蒂玛提出异议时,其丈夫阿里与先知家仆温姆·艾曼出庭作证。阿布·伯克尔认为证词不符合伊斯兰法对两位男性或一位男性加两位女性证人的要求。另有记载称阿布·伯克尔曾签署归还文件,但被欧麦尔撕毁。

法达克演说

为表抗议,法蒂玛在先知清真寺发表被称为《法达克演说》的讲话。该演说被收录于女性演说集《妇女雄辩》,但逊尼派质疑其真实性。据记载法蒂玛在演说中引用《古兰经》27:16(苏莱曼继承达乌德)与19:6(宰凯里雅祈求继承者)等经文论证继承权。

袭击住所事件

穆罕默德去世后,辅士聚集于萨基法商议领导权问题。阿布·伯克尔与欧麦尔闻讯前往,最终阿布·伯克尔被推举为社区领袖。此事排除正在筹备葬礼的穆罕默德家族及多数迁士。

为抗议任命,巴努哈希姆家族与部分圣门弟子聚集于法蒂玛住所。据记载欧麦尔率武装人员威胁烧毁房屋迫使阿里宣誓效忠。什叶派资料称法蒂玛在此事件中受伤并流产其子穆赫辛,而逊尼派主张该子系自然夭折。

逝世与安葬

法蒂玛于伊斯兰历11年/632年逝世,距其父去世不足六月。逊尼派认为她因悲伤过度离世,什叶派则归因于住所袭击所致伤势。

根据遗嘱,阿里夜间秘密安葬法蒂玛。其墓址现存巴基尔墓园与故居(后并入先知清真寺)两种说法。

后裔

法蒂玛育有二子哈桑、侯赛因及二女宰娜卜、温姆·库勒苏姆。其子孙被尊称为赛义德谢里夫。北非的法蒂玛王朝(909-1171)曾宣称通过伊斯玛仪派伊玛目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延续其血统。

《古兰经》中

法蒂玛未在古兰经中被直接点名,但古典释经传统将某些经文与她及其夫婿、子女相关联。特别是在什叶派伊斯兰中,法蒂玛作为先知血缘最近亲者,产生大量圣传文学以及祈祷与乞求习俗。什叶派叙述详细描述法蒂玛之地位与功德。其中最显著者可见于对古兰经文之注释,据什叶派信仰,某些章节与经文系为法蒂玛而降,或至少与她相关。

互诅经文

无可争议,最知名与法蒂玛相关之经文即前述互诅经文。众多圣训提及此事。释经家一致认为,该经文因10/631-2年奈季兰基督徒代表团访谒而降,该团拒受伊斯兰关于尔撒之教义。经长辩后,决定进行互诅,双方祈祷召唤安拉诅咒于说谎者。此时穆罕默德接获古兰经3:61,亦称互诅经文(互诅),文曰:

「凡与你争论关于他〔尔撒〕,在知识已降临你之後,你说:来吧!我们召集我们的儿子和你们的儿子,我们的妇女和你们的妇女,我们自身和你们自身;然後我们祈祷,安拉的诅咒降于说谎者。」

时至,先知择其最近亲者行互诅。彼等为其家人:爱女法蒂玛、堂弟兼婿阿里、二孙哈桑侯赛因。逊尼与什叶释经家承认「我们的妇女」指法蒂玛,「我们的儿子」指哈桑与侯赛因,「我们自身」指伊玛目阿里。据载,互诅未行,基督徒谢绝。

净化经文(Tat'hir)

古兰经33:33,亦称「净化经文」(āyat al-taṭhīr),述及先知家族(ahl al-bayt)之功德及其免于诸污秽之净化。安拉曰:

「安拉只欲为你们家庭之人去除污秽,并彻底净化你们」(innamā yurīdu llāhu li-yudhhiba ʿankumu l-rijsa ahla l-bayti wa-yuṭahhirakum taṭhīran)。

诸释经家称此经文降于披衣五人(kisa')。彼等称仅降于安拉使者、伊玛目阿里、法蒂玛、哈桑与侯赛因,先知诸妻或伴侣除此五人外无涉。依多则不同叙述,该经文揭示直接关联披衣圣训(ḥadīth al-kisāʾ),法蒂玛被视为其首要参照之一。

关于法蒂玛一特别点,如圣母麦尔彦,她被描述为batūl(贞洁),永不受月事仪式不洁影响,此乃其在什叶传统中神话与世俗地位之指示。

披衣人之纳入

披衣人(Ahl al-Kisāʾ)通常指包括先知穆罕默德、其女法蒂玛、堂弟兼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及二孙哈桑与侯赛因之群体。此五人组亦称aṣḥāb al-kisāʾ及āl al-ʿabāʾ。

该表述源自一则知名圣训,称披衣圣训(亦称ḥadīth al-ʿabāʾ),录于逊尼与什叶圣训集。据该圣训,一日于阿里宅或先知妻乌姆·萨拉玛宅,先知披黑驼毛披衣(kisāʾ或ʿabāʾ),法蒂玛、阿里、哈桑与侯赛因与之同披。此时古兰经33:33(净化经文)降临:「安拉欲去除你们家庭人之污秽,并彻底净化你们。」

先知诸妻之纳入

先知家族」一语见古兰经33:33:「安拉欲去除你们污秽,家庭之人,并彻底净化你们。」塔巴里所引多数圣训解释此中先知家族指先知、阿里、法蒂玛、哈桑与侯赛因;某些圣训中,先知将其余者聚于披衣下。然塔巴里亦录一则圣训,将先知家族解释为先知诸妻。第一解释获什叶释经家大力支持。晚期伊本·凯西尔在其注释中称先知家族包括先知诸妻,但不排除阿里、法蒂玛、哈桑与侯赛因。典型逊尼折衷为该经文中先知家族兼指先知诸妻及阿里与法蒂玛。什叶作者通常以先知家族泛指阿里与法蒂玛全体后裔,但在神学著述中专指阿里、法蒂玛、哈桑、侯赛因及诸伊玛目。该古兰经文被视为彼等皆无罪之证据。

亲爱经文

先知穆罕默德屡次强调之事中,最重要者无疑为其指引爱护并支持其家人。无论与外人互动或临终遗言,常提醒穆斯林维系其家人。最终,此等恒常提醒固化于古兰经,正式化其坚持与信息实质:

「说:我不向你们索取任何报酬,除对近亲之爱(al-mawadda fi l-qurba)」。此「近亲」(qurba)即阿里、法蒂玛、哈桑与侯赛因。

「亲爱」译自qurbā,源自根词(q-r-b)表亲近与接近。故某些人称该经文意为「通过亲近之爱」,命令爱安拉并通过虔诚行为接近祂。

他人称对亲属之爱乃呼吁追随先知亲属,特别是其堂弟兼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其女法蒂玛及其后裔。

塔巴里在其注释中提供两种解释并偏好第一种,即要求信士爱与先知有血缘之亲者。依塔巴里另一解释,此对亲属之爱泛指。

阿布拉尔经文

据多数什叶及部分逊尼来源,76:5–22降于先知家族:阿里·本·阿比·塔利卜、法蒂玛、哈桑与侯赛因。塔布里西、古尔图比、阿卢西等人略有变异记载。特别76:7-12曰:

他们履行誓愿,畏惧祸害遍及之日,尽管喜爱,仍施食于贫者、孤儿与俘虏。「我们只为安拉之面而食你们。我们不望你们报酬与感谢。我们确畏惧主之严酷、灾难之日。」故安拉护彼等免于彼日之祸,赐彼等光辉与喜乐,并因其忍耐以园与丝酬之。

该经文揭示因由乃哈桑与侯赛因(尚幼)病。先知偕数伴侣访之,建议阿里向安拉发愿斋戒。阿里誓若二子康复则斋三日。法蒂玛及其仆菲达亦誓同。哈桑与侯赛因康复,众斋。阿里无钱购开斋食,借少许大麦,法蒂玛磨之并煮第一日开斋食。开斋时,一贫者叩门求食。家人尽予贫者,夜仅水。第二日开斋时,一孤儿叩门求食。众予之,第二夜仅水。第三日,法蒂玛磨煮余大麦。开斋时,一俘虏叩门求食,众如前二日。第四日,先知至,见彼等极弱饥饿。痛曰:「主乎!穆罕默德家人饥饿。」此时吉卜利勒降携此等经文作为彼等酬报。

17:26经文

另一与法蒂玛相关历史事件之经文为古兰经17:26,安拉曰:

故当给予亲属其应得,及贫者与旅人。此为欲安拉之面者更善。彼等乃成功者。

据什叶注释,该经文首句乃特定训令先知给予其家人(dhū al-qurbā)应得。大多数什叶释经家称该经文降于先知赠法蒂玛法达克部分种植园之际,确为此经文促使其行之。然因对先知意图不同理解,该园被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视为穆斯林公产而非法蒂玛私有。

相较,多数逊尼释经家视之为古兰经中多处维护亲属权利之训令之一。应给予之权利或具体为施舍,或泛为对亲属之德行。

丰裕章(Kawthar)

与法蒂玛相关特定献词包括丰裕章(Sūratal-Kawthar)首句,「我确已赐你丰裕」被理解为指法蒂玛。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我确已赐你丰裕。故当为你的主礼拜并宰牲。你的仇敌确是绝嗣者。

据瓦希迪,该章降于特定事件:「每提及安拉使者,阿绥·本·瓦伊勒曰:『置之。彼仅无嗣男子;无后〔暗指先知子阿卜杜拉幼殇〕。若彼死,无人再提,你等脱之。』故安拉揭示『我确已赐你丰裕』至章末」。

先知与其首妻赫蒂彻生二男:一曰卡西姆,一曰塔希尔(亦称阿卜杜拉),皆殇于麦加,先知无存男。

阿拉伯语中,无男嗣者称「abtar」——无后继者。故古莱氏于其子殇后以此称先知。依其传统,阿拉伯人重男嗣,视子为父之延续。

某些学者称「al-Kawthar」为先知所属「丰裕之池」,信士至天堂时于彼解渴。其他「al-Kawthar」意见包括:某些释为「预言」;他人称古兰经;另意见指先知伴侣与追随者之丰裕;再一解释指其女法蒂玛·扎赫拉后裔之丰裕,将增至不可计数。

尊贵章

该章麦加降,含5节。依名所示,该章指尊贵之夜(al-Qadr)古兰经之揭示,并述该夜重要性及其所含吉庆。据一则叙述,伊玛目贾法尔·萨迪克于弗拉特·本·易卜拉欣注释录圣训,论古兰经文意:「尊贵之夜即法蒂玛,故谁真知法蒂玛,即领悟尊贵之夜,法蒂玛称法蒂玛之因乃人类被『阻绝』获其知识!(或知其真地位)」。

古兰经降于先知纯洁之心,其中人类一年命运依神圣智慧定。故上述圣训乃该章意之比喻解释,或尊贵章之第二意。

“圣训”中

法蒂玛是我的一部分

先知在许多传统中描述了其女儿在今世和后世的地位。

先知著名的格言,也记载于《布哈里圣训实录》,显示了他对其女儿的深厚爱意,如:“法蒂玛是我的一部分,谁让她愤怒,就让我愤怒。” 此圣训有许多变体,但含义变化不大。 在一则圣训中,先知对阿里解释道:“哦阿里,法蒂玛是我的一部分,她是我眼中的光芒,我心中的果实。让她悲伤的事,也让我悲伤;让她快乐的事,也让我快乐……在我之后善待她。至于哈桑和侯赛因,他们是我的儿女、我的两枝花朵,他们是天堂青年之主。他们对你而言,如同你的听觉和视觉一般宝贵。”

先知解释了他与其女儿之间的亲密纽带:他感受到她所感受到的;她字面意义上仍是其身体的一部分。

妇女之主

什叶派和逊尼派均相信——后者遵循其经典集作者布哈里和穆斯林视为可靠的圣训——穆罕默德指定其女儿法蒂玛为“天堂妇女之主”(سيدة نساء الجنة)以及“世间所有妇女之主”(سيدة نساء العالمين)。

《布哈里圣训实录》——被逊尼派穆斯林广泛视为最可靠的圣训集之一——记载了先知最年轻的妻子阿伊莎的传述,据此法蒂玛因占据地上和天堂所有妇女之主的位置而受到赞美。

此圣训由逊尼派权威以多种形式传述: a) 法蒂玛是本社区妇女和信士妇女之主:伊本·罕百勒、布哈里、穆斯林、卡迪·伊亚德和焦兹伊。所有这些均以阿伊莎为权威。 b) 法蒂玛是本社区妇女、信士妇女和诸世界妇女之主:尼萨布里(以阿伊莎为权威)和伊本·阿西尔。 c) 法蒂玛是本社区妇女和诸世界妇女之主:伊本·萨德、奈萨伊、伊斯法哈尼、伊本·阿卜杜勒·巴尔(均以阿伊莎为权威)、阿斯卡拉尼和沙布兰吉(以阿伊莎为权威)。 d) 法蒂玛是天堂子民妇女之主:伊本·罕百勒(以胡宰法为权威)、布哈里(以阿伊莎为权威)、尼萨布里(以胡宰法为权威)、伊本·阿西尔(以乌姆·萨拉玛为权威)、伊本·凯西尔(以阿伊莎为权威)、阿斯卡拉尼(以阿伊莎为权威)。

披风圣训

“披风之民”(أهل الكساء)通常指包括先知穆罕默德、其女儿法蒂玛、其堂弟兼女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及其孙子哈桑和侯赛因的群体。此五人组也被称为“披风同伴”(أصحاب الكساء)和“斗篷之民”(آل العباء)。

这一称呼的来源是一则被称为“披风圣训”(حديث الكساء,也称حديث العباء)的圣训,记载于逊尼派和什叶派传统集。据此圣训,一天在属于阿里或先知妻子乌姆·萨拉玛的家中,先知披着一件黑色骆驼毛斗篷(كساءعباء),法蒂玛、阿里、哈桑和侯赛因与他一同披在斗篷下。当他们披着此斗篷时,《古兰经》33:33——即“洁净章”(آية التطهير)——降示:“安拉只欲为你们——先知之家——除去污秽,并彻底洁净你们。”

此节中出现的“先知之家”(أهل البيت)一词被逊尼派和什叶派注释者不同解释。虽然许多逊尼派注释者将其广义定义为包括先知的妻子和班努·哈希姆的多个支系,但什叶派一致认为披风事件证明“先知之家”仅包括披风圣训中提到的五人及其后裔。

根据“披风圣训”(披风叙述),法蒂玛是五位披风圣人(أهل الكساء)之一,由安拉洁净(《古兰经》33:33,即洁净章)。由巴基尔伊玛目传述的一则圣训称法蒂玛被洁净一切污秽。鉴于《马尔彦章》第19节预言马利亚将生一纯洁之子(غلام زكي),法蒂玛被称为“纯洁者”(الزكية)的原因是她将生纯洁之子。

光之创造

先知圣训称:“因安拉欲创造我们,祂说一言,由此言祂造一光。然后祂再说一言,由此言祂造一灵。然后祂将光与灵混合,由此造就我、阿里、法蒂玛、哈桑和侯赛因。”

在一则归于巴基尔伊玛目的传统中,他说法蒂玛被称为“光辉者”,因“安拉从其威严之光创造她,使其光辉照亮诸天与大地”。当天使询问此光之源时,安拉说:“此乃我从我光中取出之光,我置于诸天。我从我威严中创造之,并将从我一位先知的后裔中带出[至大地]。”

在另一则叙述中,称法蒂玛之光在诸天与大地之光之前显现。又一则叙述强调法蒂玛代表“光辉智慧”(حكمة نورية)的尘世显现。其中,先知从哲布勒伊来天使处收到一颗天界苹果作为安拉的特别礼物,当先知将苹果劈成两半时,一道惊人光芒从中闪耀。哲布勒伊来对先知说:“吃吧,不要害怕,在天上此光称为曼苏拉,在地上称为法蒂玛。”叙述继续由哲布勒伊来解释法蒂玛天界之名的含义,引用经文:“在那日,信士们将因安拉的援助而欢喜。(祂)援助(ينصر)祂所欲之人”(《古兰经》30:4-5)。根据此叙述,法蒂玛——或“曼苏拉”——是安拉援助抵达信士的媒介。

关于法蒂玛·宰赫拉为“光辉智慧”,归于贾法尔·萨迪克伊玛目的《光明章》(آية النور)解释意义重大。《光明章》称:“安拉是诸天与大地的光。祂的光明譬如一盏灯,灯在玻璃中,玻璃犹如一颗明亮的星,由一棵受祝福的橄榄树点燃,既非东方,亦非西方,其油虽未经火触,几乎自明”(《古兰经》24:35)。萨迪克伊玛目的传述解释“明亮的星”(كوكب دري)从橄榄树中生出即法蒂玛本人,她是易卜拉欣存在之树的果实。

天堂四位至尊妇女

一些传述将法蒂玛·宰赫拉置于亚伯拉罕传统中其他圣女之侧。称当赫蒂彻生法蒂玛时,四位“天堂妇女”前来祝贺赫蒂彻并与其新生女儿交谈。叙述的语气清楚表明这些妇女与法蒂玛·宰赫拉之间存在关系,并暗示新生法蒂玛已认识她们。根据叙述,这四位妇女是撒拉(亚伯拉罕之妻)、阿西娅(法老之妻、摩西养母)、圣母马利亚和西坡拉(或称齐波拉,摩西之妻)。这再次指向法蒂玛的天界起源和某种前存在。另有若干类似传统,细节不同,但均将法蒂玛与马利亚、赫蒂彻和阿西娅并列为天堂与乐园中最至尊的四位妇女。

复活日之崇高地位

许多传述赋予法蒂玛奇迹般的重要性,可见于逊尼派和什叶派作者的作品。一组引人注目的神话传统讨论她在复活日的位置,用以凸显其崇高地位。据称在那日,将响起呼声,命众人让路并垂目,因先知之女法蒂玛欲通过天桥(صراط),届时她将身着红衣或绿衣,其通过将由一位访客宣布。有些记载称她将是首位进入天堂之人。另有其他传统描述其显现与进入天堂。

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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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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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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