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文帝刘恒(公元前203年—前157年),中国汉朝(西汉)初期皇帝,于公元前180年至前157年在位,共23年,廟號太宗,正式諡號為「孝文皇帝」,後世省略「孝」字稱为「漢文帝」。其系汉高祖劉邦第四子,母亲是汉高祖薄姬(即薄太后),墓葬是漢霸陵(位于今陝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白鹿原)。漢文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經由推選出來的皇帝,也是一位贤良、节俭、恤民及治国有方的君主,与其子汉景帝共同創造了中國歷史上大一统时代的首个盛世「文景之治」。
| 漢文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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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画像(明代) | |||||||||
| 汉朝皇帝 | |||||||||
| 統治 | 前180年11月14日-前157年7月6日(22年234天) | ||||||||
| 前任 | 汉惠帝刘盈(正任) 西汉后少帝刘弘(实际的前任,与前少帝均未获汉朝承认) | ||||||||
| 繼任 | 汉景帝刘启 | ||||||||
| 出生 | 前203年 | ||||||||
| 逝世 | 前157年7月6日(46歲) | ||||||||
| 安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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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权 | 漢朝(西汉) | ||||||||
早年经历
身世及出生
刘恒生于秦末汉王四年(公元前203年)。当时,其父汉王刘邦在成皋召幸其母薄姬,刘恒即于当年出生。汉高祖十一年春(前196年),年仅八岁的刘恒被封为代王,其封国位于北方边陲的代国(都城在今山西太原一带)。刘恒为人宽容平和,在政治上素以谦抑、低调著称。
刘邦逝世后,掌权的吕后杀害刘邦的爱姬戚夫人及其子赵王刘如意,并曾提议改封代王刘恒为赵王。刘恒深知形势险恶,遂巧妙辞让,推辞改封之议,从而得以保全性命。吕后当政时期,大封吕姓子弟为异姓王,如吕产、吕禄等,形成强大的吕氏外戚集团,加剧汉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吕后死后,汉初功臣集团、刘氏皇族集团与吕氏外戚集团之间爆发流血斗争。高祖长孙齐王刘襄首先于外举兵发难,周勃、陈平等人在长安内应,刘氏诸王于是群起而夷灭诸吕,最终以汉初功臣集团的胜利而告终。事后,周勃、陈平等大臣铲除诸吕,昭告天下,称后少帝刘弘及梁王刘泰、淮阳王刘武、恒山王刘朝等皆非汉惠帝亲生子,因而一并废黜,并在刘姓皇族中另择皇位继承人。
遴选新君
诛吕安刘后,从血统与辈分上看,当时至少有三类四位具备一定继位资格的人物,他们是:
高祖刘邦仍在世的两位儿子:皇四子代王刘恒、皇七子淮南厉王刘长;
高祖庶长子刘肥之长子,即长孙齐王刘襄。
后世根据史料与人物性格,多从“可控制性、功臣平衡、外戚势力、对诸吕态度”等角度概括出大致的入选与淘汰逻辑:
| 人物 | 身份/血统关系 | 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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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元王刘交 | 高祖刘邦之弟 | 辈分尊高,资望深厚;诛吕过程中出兵有功;年长老成,不易受制于功臣集团;被认为“难以驾驭”,被排除于核心决策圈 |
| 齐王刘襄 | 高祖刘邦长孙,庶长子刘肥之长子 | 诛吕政变“首难”之一;握有兵权;以“高帝嫡长孙”自居,但功臣不认可其“嫡长孙”继承逻辑;擅自起兵并杀害中央丞相邵平,行为近似自立;其舅驷钧势力强大,引发外戚专权忧虑 |
| 淮南厉王刘长 | 高祖刘邦皇七子 | 对吕后心怀怨恨;继位态度积极;与代王同为庶子;性格刚烈跋扈;年幼于刘恒;母赵姬因贯高案自杀;由吕后抚养长大,被疑仍受吕氏影响;政治稳定性不足 |
| 代王刘恒 | 高祖刘邦皇四子 | 年长且合法性强;未擅自起兵,符合功臣心理;性情宽厚仁孝;母薄夫人家族势力弱;长期镇守边疆,熟悉匈奴威胁 |
承继大统
高后八年(前180年),群臣最终选定二十三岁的代王刘恒为新皇帝。面对迎立之邀,刘恒在代国没有立即启程,而是进行了数步审慎准备:首先,刘恒遍问代国众臣意见。郎中令张武一派认为汉廷大臣皆为故高帝名将,习兵多谋诈,此次迎立“名为奉刘氏,实未可知”,主张称疾不往,以观其变。中尉宋昌则认为秦失政后群雄并起,最终得天下者为刘氏,自有“盘石之宗”,又有民心所向,诸侯强藩牵制在外,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劝刘恒勿疑;其次,刘恒向母亲薄姬请示进退,母子反复权衡,仍未决断,,遂令人用龟甲卜卦,得结果“卦兆得大横”,占辞称“余为天王”,卜人解释“天王”即“天子”。但此时刘恒仍心存疑虑,他派舅舅薄昭赴长安与周勃等大臣晤谈,确认迎立确是“奉刘氏宗庙”而非别有所图。薄昭归报曰:“信矣,毋可疑者。”刘恒这才彻底释怀,笑谓宋昌“果如公言”,决定启程。
刘恒自代国出发,至长安城附近的高陵休息,再派宋昌先驰往长安观察局势。宋昌至灞桥,见丞相陈平率百官迎候,回报后,刘恒方至灞桥,接受群臣朝见。在此间出现了若干著名政治细节,显示了其初登帝位时的权力布局思路:首先,他当众拒绝“密谈”,太尉周勃欲“请间言”,宋昌当众答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刘恒默许不言,既避免日后被指“私收玉玺”、“得位不正”,也通过宋昌向群臣表明“君权与公议优先于私下交易”;其次,他做了形式上的辞让,周勃跪上天子玺符时,刘恒先要求“至代邸而议之”,入邸后又称“奉高帝宗庙,重事也,寡人不佞,不足以称宗庙,愿请楚王计宜者,寡人不敢当。” 经过群臣再三固请后,他才“勉从众望”,以此完成程序上的谦让,消解“被功臣强立”的潜在非议;此时宫中尚有后少帝刘弘在位,于是太仆夏侯婴与东牟侯刘兴居奉命“清宫”,拘捕后少帝刘弘,迎代王入未央宫听政。当晚,有司分部将刘弘及梁王刘泰、淮阳王刘武、恒山王刘朝等四人废黜并杀害。 史书未明言由谁直接下令诛杀这些人,这成为了后世不解与争论之处。
即位当夜,刘恒迅速调整京师军政,他任命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实则夺去周勃在京的实质兵权;任命张武为郎中令,掌宫中宿卫安全;此外下诏大赦天下,称“赖将相列侯宗室大臣诛诸吕”,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以示与功臣、宗室和解,并安抚民心。
治国理政
执政理念
汉初,高祖刘邦总结秦亡教训,提出“与民休息”,不断降低税赋标准。文帝即位后,大体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路线,在位期间崇尚节俭,减轻徭役与赋税,慎刑恤民,兴修水利,使汉朝逐步进入相对安定与休养生息的时期。
文臣武将
文帝即位后,既倚重高祖旧臣,也广泛网罗、培养新一代政治与军事人才,为“文景之治”储备了干部基础,其中包括高祖旧臣周勃、陈平、灌婴及代国旧臣张武、宋昌及薄太后之弟薄昭等人,还有诸如晁错、贾谊、周亚夫等后起之秀,他们在文帝包括后来的景帝在位时期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减免民负
高祖时已将田赋税率降为十五分之一(“什五而税一”)。 文帝继位初年,百姓生活仍相当艰辛,史载其时情景为:“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
前元十二年(前168年),文帝下诏将田租税率减半,由“什五税一”改为“按三十税一”征收,即三十分之一。第二年(前167年)六月,又正式免除了全国田租,这一免税政策持续约十三年,不但大大减轻了百姓负担、改善民生,也极大促进了经济发展,为文景之治奠定财税基础,直至景帝时才恢复为“三十税一”的标准,并逐渐成为定制。此外,由于汉朝实行“郡国并行制”,诸侯王封国内可自收自支田租,易与中央直辖地区“争人争利”。文帝免除直辖地区田租,也有通过提高中央辖区吸引力、相对削弱封国经济实力的用意。
另一大税种口赋,在文帝时由每人一百二十钱降为四十钱。
在徭役方面,文帝将成年男子“每年服徭”的制度,改为“三年服役一次”: “丁男三年而一事。”。相比秦朝和汉初,此举显著降低了劳役负担,为农业生产和社会恢复提供了更多人力。
人口增长
据研究,秦二世时中国人口约两千万,经秦末战乱,到汉高祖初年降至约一千四百万。汉文帝在位时,人口迅速回升到约三千一百万。 因为田赋免除、轻徭薄赋有效改善了百姓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带动人口恢复与增长。尽管人头税性质的口赋标准有所降低,但在人口增加的前提下,朝廷相关收入并未减少。
废除酷刑恶法
前元元年十二月(前179年),文帝以反感之由下诏,意欲废除累及罪犯家属的连坐制度。起初丞相周勃、陈平认为收孥与连坐可“累其心,使重犯法”,主张维持原状,但最终仍奉诏行事,取消了部分连坐条文。 这里需要强调文帝所废除的只是连坐体系中的“收孥诸相坐律”,即对罪犯家属普遍收没、奴役的一部分规定,并非彻底废除整个连坐制度。后世直至汉昭帝时期,罪行家族连坐、什伍连坐等仍然存在,直至后世的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正式宣布废除族诛和连坐,连坐制正式才在法律上终止。
在废除部分连坐法后,文帝又注意到“诽谤妖言之罪”使群臣不敢尽言,于是下诏废除此类罪名,此举在法制上为臣下直言进谏创造了更宽松的空间。
前元十三年(前167年),发生了淳于意案。淳于意原为齐太仓令,以清廉著称,后因案当处以肉刑,被押赴长安。其女淳于缇萦随父进京并上书救父。关于缇萦的具体事迹,大致脉络为:缇萦不畏千里跋涉,甘愿“没入官婢”以赎父刑,其孝心与勇气感动文帝,使其意识到肉刑不仅残酷,也不利于罪犯改过、社会安定和国家经济发展,这成为肉刑改革的直接契机。 文帝由此反思秦以来黥(刺面)、劓(割鼻)、刖(断足)三种肉刑“刻肌肤,终身不息”,有违“为民父母”之意,遂下诏废除肉刑。在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人的主持下,新律将原有的肉刑普遍改为笞刑、铁枷、城旦舂等较轻的刑罚,并引进了逐年减刑制度,引导犯人改过自新。史家评价,此番改革后“风气笃厚,禁网疏阔,刑罚大省”,“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 文帝是中国历史上首位系统废除大部分肉刑的皇帝,此举标志着刑罚制度由极端残酷向相对人道的一次重大转折。“缇萦救父”的故事也被广泛传颂,东汉史学家班固称赞“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以彰显其在法律变革中的象征意义。
力求节俭
汉文帝个人生活极为节俭。史载其“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 上朝时“履不藉以视朝”,即仍穿草鞋上殿 。他常穿质地较粗的“绨衣”,若破损则补缀再穿;对后宫亦严加限制,规定嫔妃衣服下摆不得曳地,幔帐不得施以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 。
在身后事安排上,文帝也反对厚葬与过度守丧,下遗诏要求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以瓦器为主,不用金银;规定群臣三日后释服,不得因帝丧而长期禁止婚嫁、饮酒、食肉,以免“厚葬破业,重服伤生”,此举令后世广为传颂,对文帝墓葬发掘的结果也证明了这些安排得到了落实。
体恤老弱
文帝对老弱群体有所倾斜:对八十岁以上老人按月发给米、肉、酒等生活物资,对九十岁以上老人则加发一定数量的麻布、绢帛和棉絮。结合减税、减徭等措施,使其在位时期民间普遍呈现“小康”景象。
难题与挑战
汉文帝在位期间,有积极作为下恢复的国家经济和显著改善的民众生活,也有不少内忧外患如影随形。这其中文帝大都正面积极应对,使不少问题降温化解。
内忧之一:济北王刘兴居之乱
文帝即位前后,诸王之中存在对“谁应为帝”的不满情绪,其中尤以济北王刘兴居为代表。刘兴居为齐王刘襄之弟,因兄长未被立为皇帝而心怀怨望。
文帝三年(前177年),匈奴大规模入侵汉朝边境。丞相灌婴率军北击,文帝亲幸太原督战。刘兴居误判形势,以为“天子亲征匈奴、京师空虚”,遂在济北起兵反叛,意图趁机袭击荥阳。
文帝闻变,立即罢兵还长安,任命棘蒲侯柴武为大将军,率军讨伐。叛军很快被击破,刘兴居兵败自杀,其封国被废除;参与叛乱的济北吏民,凡在汉军至前先自定者或军地邑降者,一律赦免、复官复爵。
内忧之二:淮南王刘长之叛
前元六年(前174年),淮南王刘长与棘蒲侯太子柴奇、大夫但、士五开章等七十余人密谋,以輂车四十乘起兵于谷口,并图联络闽越、匈奴等势力,阴谋尚未发作即被朝廷察觉。刘长被召至长安,其党羽多被处死。
群臣多主张以“大逆”罪棄市刘长,文帝念及“先帝之子”,不忍加以极刑,只废其王爵,发配蜀郡严道、邛都一带(今四川邛崃山区),并给与车乘、侍者与一定数量的肉、酒作为“生活供给”,似有“羞辱而不杀”的平衡考量。时人如袁盎认为,刘长性情刚烈,不堪屈辱,途中必自杀,届时舆论仍会归咎于皇帝“杀弟”,劝文帝慎重。文帝自以为“只是小惩大诫”,并未采纳。途中各县官吏畏惧担责,不敢启封囚车,又不敢充分供给饮食,刘长遂绝食而死。文帝闻讯后悲愤交加,令丞相、御史追究沿途“不发封、不馈侍者”的县吏,皆处死弃市,并以列侯之礼葬刘长于雍,设三十户守冢。
总体而言,文帝对宗室诸王反叛的处理,在“法理严惩”与“骨肉之情”之间摇摆:对济北王则“王自杀、国除”,对刘长则“废王发配”,但最终仍以“死于途中”收场,两案均对后来的“七国之乱”有警示意义。
外患之一:南越国问题
南越国属历史遗留问题,其起源于秦始皇统一后设置南海郡、桂林郡、象郡的驻军集团。秦末大乱时,南海尉任嚣临终劝龙川县令赵佗“可乘乱并三郡,自立为国”,后赵佗遂据岭南,自立为南越武王,至汉朝建立后仍是如此。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刘邦遣陆贾出使南越,承认赵佗为“南越王”,与之剖符通使,约为藩臣,赵佗在汉朝的文攻武吓中同意称臣。然而吕后掌权之时,因听信谗言进谏,下令禁输铁器、耕牛入南越,还派人南下驻防监视,以防南越实力做大,这使得赵佗感到威胁,再次自立,自称为“南越武帝”,对内行帝制,对外仍以“蛮夷大长老夫臣佗”自居。文帝即位后,再度遣陆贾出使,收获显著,赵佗上书自陈称自己不过是“聊以自娱”,愿“去帝制黄屋左纛”,恢复南越王名号,长期为汉之藩臣,并定期进贡。文帝对此大悦,承认其内外之分而不再强行讨伐。通过柔性外交,文帝基本稳定了岭南局势,为后来的汉武帝彻底纳入岭南打下了基础。
外患之二:匈奴问题
文帝在位期间,正值匈奴单于更替频繁的时期,先后经历冒顿单于、老上单于、军臣单于三代更易,每次更替往往伴随对汉边境的大规模试探或侵袭。据记载,文帝在位期间,汉朝遭受过匈奴骚扰的年份超过二十载,其中前元三年(前177年)、前元十四年(前166年)和后元六年(前158年)三次的规模尤大。此外,燕人宦者中行说投降匈奴,他在和亲出使途中“降单于”,深得老上单于信任。他在尺牍规制、不良习俗等方面施计反向激励匈奴,使之士气和凝聚力大增,并向匈奴出卖了不少国内边防部署和礼制等重要情报,令汉朝的抗匈行动蒙受巨大损害。
由于汉朝此时的经济、军事实力还不够强大,并不足以支撑大规模或频繁的征战,因而文帝对待匈奴不得不在“安边”与“避战”之间寻找折衷。文帝对匈奴总体采取“和亲为主,辅以有限军事反击”的策略,他延续了高祖以来以宗室之女或“公主”名义嫁予单于为阏氏,以岁贡丝绵、粮食等物资换取边境相对和平。在用兵上,前元三年(前177年),右贤王入北地,文帝发骑兵八万五千,令灌婴统军,高度重视但避免决战;前元十四年(前166年),匈奴十四万骑深入朝那、萧关,焚烧回中宫,文帝亲临渭北劳军,欲躬率亲征,最后在皇太后再三挽留下作罢,改由多将军分路出击,终迫匈奴退去;后元六年(前158年),军臣单于入侵上郡、云中,文帝任命令勉、苏意、张武、周亚夫、刘礼、祝茲侯等人分别屯兵飞狐、句注、北地、细柳、霸上、棘门,立体布防,待匈奴退去后即罢兵。
在文帝时期,匈奴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但通过和亲与有限反击,至少避免了因“贸然决战”而重演秦末那种国力透支的局面,维护了国家稳定发展的局面,也为后来的汉武帝北击匈奴积累了物质基础。
逝世与身后之事
公元前157年7月6日(六月己亥),汉文帝驾崩于长安的未央宫,终年46岁,数日后被葬于长安城东南的霸陵。依照其遗诏,丧事丧仪从简,不得过度影响民众生活。朝廷任命中尉周亚夫为车骑将军,典属国徐悍为将屯将军,郎中令张武为复土将军。征调京城附近各县现役士卒一万六千人,又征调内史所统辖的京城士卒一万五千人,去做安葬棺椁的挖土、填土等工作,归将军张武统领。
《史记第十·孝文本纪第十》 文帝后元七年(公元前157年)六月 朕闻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当今之时,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无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离寒暑之数,哀人之父子,伤长幼之志,损其饮食,绝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也,谓天下何!朕获保宗庙,以眇眇之身讬于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馀年矣。赖天地之灵,社稷之福,方内安宁,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以羞先帝之遗德;维年之久长,惧于不终。今乃幸以天年,得复供养于高庙。朕之不明与嘉之,其奚哀悲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者。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绖带无过三寸,毋布车及兵器,毋发民男女哭临宫殿。宫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声,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佗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率从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归夫人以下至少使。
译文:我听说天下万物有生就有死,这是自然规律,没必要过分悲伤。可如今世人偏偏只爱活着,厌恶死亡,人死了要厚葬,往往把家产都耗尽,服丧又服得太重太久,反而把活人身体拖垮,我很不赞成。更何况我生前德行不足,也没能给百姓多少好处,现在我死了,如果还让天下人穿重孝、长期哭吊,受严寒酷暑折磨,让父子为我伤心、老幼都受影响,少吃少喝,还耽误祭祀鬼神,这只会显得我更加无德,我怎么面对天下?我以微薄之身居于君王之位二十多年,靠天地庇佑、国家有福,国内一直安定,没有战乱。我并不聪明,一向害怕做错事,辜负先帝留下的美德,在位久了,也总担心不能善终。如今竟能安享天年,死后回到宗庙接受祭祀,即使我见识不高,却觉得这样的归宿很好,又有什么值得悲痛的?现在诏令全国官吏百姓:诏令到了以后,哭吊三天就脱去丧服。不得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饮酒、吃肉。凡是需要参加丧事、服丧哭祭的人,都不必赤脚。服孝的麻带带不要超过三寸宽。不要摆出车驾和兵器。不要征调民间男女到宫殿来哭祭。宫里需要哭祭的人,只在早晚各哭十五声,礼毕就停,不在早晚哭祭的时间,一律不许私自哭号。下葬以后本应服九个月大功的,只服十五天。本应服五个月小功的,只服十四天。本应服三个月缌麻的,只服七天,到期就脱去丧服。其他没说到的事,一律照这个标准类推办理。把这道命令告知天下,让大家明白我的意思。霸陵周围的山川地貌沿旧不改。后宫从夫人以下直到“少使”,一律遣送回娘家,允许改嫁。
皇太子刘启随之即位,是为汉景帝。其后群臣上议景帝建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建议以高祖庙为“太祖之庙”,以文帝庙为“太宗之庙”,天子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各为文帝立“太宗之庙”,获景帝允准,因而文帝的庙号为“太宗”。景帝亦积极作为,延续了文帝创立的良好发展局面,终于造就了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王朝的首个盛世————文景之治,使汉朝国力蒸蒸日上,为后来汉武帝的执政与用兵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母薄太后在景帝即位后被尊为太皇太后,逝世于景帝前元二年(前155年),葬于霸陵南侧的南陵。皇后窦氏后来相继被尊为皇太后、太皇太后,逝世于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与文帝合葬于霸陵。
2021年,经系列发掘勘探,中国国家文物局认定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白鹿塬的江村大墓(发现于2006年)即为汉文帝霸陵所在地。
評價
后世普遍认为,汉文帝以节俭、宽仁、慎刑、轻徭薄赋之政,使战后残破的汉帝国迅速恢复元气;其在位时期虽未大规模开疆拓土,却完成了从“战后恢复期”向“稳固发展期”的关键过渡,与其子景帝共同缔造了中国大一统封建王朝的第一个治世。在宗室与诸王问题上,他在恩义与法理之间多有折中,在对匈奴与南越态度上则偏重务实与节制,这些选择既体现了当时国力与政治格局的约束,也构成了对后世“文治与武功”平衡的一种早期范式。
正面
《史记》︰「孔子言「必世然后仁。善人之治国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诚哉是言!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廪廪乡改正服封禅矣,谦让未成于今。呜呼,岂不仁哉!」
《汉书》︰「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南越尉佗自立为帝,召贵佗兄弟,以德怀之,佗遂称臣。与匈奴结和亲,后而背约入盗,令边备守,不发兵深入,恐烦百姓。吴王诈病不朝,赐以几杖。群臣袁盎等谏说虽切,常假借纳用焉。张武等受赂金钱,觉,更加赏赐,以愧其心。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呜呼,仁哉!」、「太宗穆穆,允恭玄默,化民以躬,帅下以德。农不供贡,辠不收孥,宫不新馆,陵不崇墓。我德如风,民应如屮,国富刑清,登我汉道。」
汉.许嘉 等︰「孝文皇帝除诽谤,去肉刑,躬节俭,不受献,罪人不帑,不私其利,出美人,重绝人类,宾赐长老,收恤孤独,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宜为帝者太宗之庙。」(《汉书‧韦贤传》)
漢.桓譚:“漢太宗文帝有仁智通明之德,承漢初定,躬儉省約,以惠休百姓,救贍睏乏,除肉刑,減律法,薄葬埋,損輿服,所謂達於養生送終之實者也。及始從代徵時,謀議狐疑,能從宋昌之策,應聲馳來。即位而偃武修文,施布大恩,欲息兵革,與匈奴和親。總撮綱紀,故遂褒增隆為太宗也。而溺於俗議,斥遂材臣,又不勝私恩,使嬖妾慎夫人與皇后同席,以亂尊卑之倫,所通而蔽也。 (《新論》)
魏.曹丕︰「文帝慈孝,宽弘仁厚,躬修玄默,以俭帅下。奉生送终,事从约省。美声塞于宇宙,仁风畅于四海。」(《典论》)
魏.曹植:「孝文即位,爱物检身。骄吴抚越,匈奴和亲。纳谏赦罪,以德怀民。殆至刑错,万国化淳。」(《艺文类聚·卷十二》)
魏.王朗:「汉之文、景亦欲恢弘祖业,增崇洪绪,故能割意于百金之台,昭俭于弋绨之服,内减太官而不受贡献,外省徭赋而务农桑,用能号称升平,几致刑错。」(《三國志.王朗傳》)
唐.李世民︰「昔汉文帝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谓为民父母之道也。」(《旧唐书‧太宗本纪》)
唐.虞世南:「太宗体兹仁恕,式遵玄默,涤秦、项之酷烈,反轩、昊之淳风,几致刑厝,斯为难矣。若使不溺新垣之说,无取邓通之梦,懍懔乎几近于王道。」(《帝王略論》)
唐.盧藏用︰「惜中人十家之產,而罷露台之製者,漢文之明也。並能垂名無窮,為帝皇之烈。豈不以克念徇物,博施濟眾,以臻於仁恕哉!」(《舊唐書.盧藏用傳》)
唐‧权德舆︰「文景二帝恭俭爱人始蠲去肉刑,恻隐之教洽于人心,当时风俗敦朴,公卿耻言人过,刑狱衰息。」(《册府元龟‧卷一百四》)
唐.李渤︰「文帝躬约素德,罢构露台,却千里马,熙然与刑措无异。贾谊尚以为皇号甚美,论德不称,岂非兼以造程裁范,未抵大中欤?」(《全唐文.上封事表》)
宋.何去非:「吕后、惠、文,乘天下初定,与民休息,深持柔仁不拔之德。」(《何博士備論》)
宋.王安国︰「(汉文帝)三代以后未有也‥‥‥文帝自代来,入未央宫,定变故俄顷呼吸间,恐无才者不能。至用贾谊言,待群臣有节,专务以德化民,海内兴于礼义,几致刑措,则文帝加有才一等矣。」(《宋史‧王安国传》)
宋.苏辙:「汉文帝以柔御天下,刚强者皆乘风而靡。尉佗称号南越,帝复其坟墓,召贵其兄弟。佗去帝号,俯伏称臣。匈奴桀敖,陵驾中国。帝屈体遣书,厚以缯絮。虽未能调伏,然兵革之祸,比武帝世,十一二耳。吴王濞包藏祸心,称病不朝。帝赐之几仗,濞无所发怒,乱以不作。使文帝尚在,不出十年,濞亦已老死,则东南之乱,无由起矣。」(《欒城集》)
宋.蘇籕︰「漢文帝、唐太宗,海内安樂,雖三代不能加。」(《欒城遺言》)
宋.罗从彦︰「人主欲明而不察,仁而不懦。盖察常累明,而懦反害仁故也。汉昭帝明而不察,章帝仁而不懦。孝宣明矣,而失之察;孝元仁矣,而失之懦。若唐德宗,察而不明;高宗,懦而不仁。兼二者之长,其惟汉文乎!」(《宋元学案‧议论要语》)
宋‧钱时︰「景不如文亦明矣。然言治者,必曰文景,何也?盖自春秋战国,历暴秦,更刘项,战斗之祸,宇宇分裂,生民涂炭。至于文帝,乃始以朴俭先天下,务农重谷,省刑罚,薄税敛,而遂措斯世于休养生息之地。三代而下未之有也。景帝嗣服虽不如文,而此数事所以厚民元气、养国命脉者,则能遵守无所变乱,是以相继四十年,海内富庶,风俗醇厚,而西都之盛独称文景欤。」(《两汉笔记》)
宋.朱熹:「三代以下,汉之文帝,可谓恭俭之主。」、「文帝学申韩刑名,黄老清静,亦甚杂。但是天资素高,故所为多近厚。」(《朱子語類》)
宋.陆九渊:「夫文帝之为君,固宽仁之君也。然其质不能不偏于柔,故其承高、惠之后,天下无事,不知上古圣人弦弧剡矢、重门击柝之义,安于嫁胡之耻,不能饬边备、讲武练兵,以戒不虞。而匈奴大举入边者数四,甚至候骑达于雍甘泉,仅严细柳、㶚上、棘门之屯,虽拊髀求将、御鞍讲武,而志终不遂。使其有学以辅之,而知高明之义,必不至于此矣。」(《問漢文武之治》)
元‧许衡︰「三代而下,称盛治者,无如汉之文、景,然考之当时,天象数变,山崩地震,未易遽数,是将小则有水旱之灾,大则有乱亡之应,非徒然而已也。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养民为务,今年劝农桑,明年减田租,恳爱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气应也。臣窃见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东方,去年冬彗见东方,复见西方。议者谓当除旧布新,以应天变。臣以为曷若直法文、景之恭俭爱民,为理明义正而可信也。天之树君,本为下民。故孟子谓“民为重,君为轻”,《书》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是论之,则天之道恒在于下,恒在于不足也。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余,斯其所以召天变也。其变已生,其象已着,乖戾之几已萌,犹且因仍故习,抑其下而损其不足,谓之顺天,不亦难乎?」(《元史‧许衡传》)
明‧丘浚︰「三代以下,称帝王之贤者文帝也。帝之善政非止一端,而好言纳谏尤其盛德焉。后世人主于封章之入固有未尝一经目者,况敢犯其行辇而欲其止而受之乎?可用者未必肯用,不可用者辄加之罪,心知其善而口非之者亦有矣,况本不善而称其善乎。吁,若文帝者,可谓百世帝王之师矣。」(《大学衍义补》)
明.孫緒︰「古人有言直如弦死道邊,誠哉斯言。漢之文帝,三代而下第一賢主也,袁盎以數直諫不得久居中,調隴西都尉。光武,中興賢主也,申屠剛以數直諫失旨,出為平隂令。二君且不能容直士,况其下者乎?」(《沙溪集.巻之十一.無用閒談》)
明‧谢肇淛 ︰「三代以下之主,汉文帝为最;光武、唐太宗次之;宋仁宗虽恭俭,而治乱相半,不足道也;文帝不独恭俭,其天资学问,德性才略,近于王者,使得伊、周之佐,兴礼作乐,不难也;光武太宗,以俞业而兼守成,纬武经文,力行致治,皆间世之贤主也。然建武之政,近于操切;贞观之治,末稍不终;盖不惟分量之有限,亦且辅相之非人。宋仁宗四十年中,君子小人相杂并进,河北西夏,日寻兵革,苟安之不暇,何暇致刑措哉?」(《五杂俎》)
明.桂萼︰「昔漢文帝唐太宗方草創之初。每預免民租。卒以收富強之効。」(《桂文襄公奏議》)
明‧戈谦︰「降及汉之文景,唐之太宗,亦能轻徭役、薄税敛、谨节用、寡嗜欲。汉唐诸君,庶几作民父母之义。故其享国长久,亦至三四百年,此本固邦宁之验也。」(《皇明经世文编‧恤民疏》)
明‧郎锳︰「三代而下,称治世莫如文景。今观文帝之世三十六诏,景帝之世二十五诏。而其除租、赐爵、务农、忧恤者,三之一焉。则其史称与民休息可知。呜呼!此后世之所不及也。」(《七修类稿》)
清‧李渔︰「从来人君之善行乐者,莫过于汉之文、景;其不善行乐者,莫过于武帝。以文、景于帝王应行之外,不多一事,故觉其逸;武帝则好大喜功,且薄帝王而慕神仙,是以徒见其劳。」(《闲情偶记》)
清‧汤谐︰「孝文为三代以后第一贤君,史公在孝武时作《孝文纪》,故尤极无穷慨慕也。二十余年,深仁厚泽,纪中排缵不尽,止举其大要,而余者令人悠然可思。」(《史记半解》)
清‧王夫之:「夫文帝而幸非纵欲偷乐之主也,其未免于田猎钟鼓之好而姑以自逸,未有以易之耳。得醇儒以沃乃心,浸灌以道义之腴,建中和而兴王道,诸侯奚而不服,风俗奚而不移,廉耻奚而不崇?而先导谀以冀讎其说,文帝幸不为胡亥耳,文帝而胡亥,谊虽欲自异于李斯也不能。乃后世或犹称之曰“善诱其君以兴治”。下恶得有臣,上恶得有君哉!」(《讀通鑒論》)
清.王仕雲︰「太宗孝文,恭儉寬仁。建賢勸農,加惠元元。」(《四字鑑略》)
清.弘历:「贾谊初请改正易服,且谦让未遑,何以于黄龙之见即议雍祀?彼新垣平等之怪诞,非有以乘其间乎?文帝,三代下令主,于此不无遗憾。」(《乾隆御批纲鉴》)
清‧曾国藩︰「天下惟诚不可掩,汉文帝之谦让,其出于至诚者乎!自其初至代邪,西向让三,南向让再,已歉然不敢当帝位之尊,厥后不肯建立太子,增祀不肯祈福,与赵佗书曰「侧室之子」,曰「弃外奉藩」,曰「不得不立」。临终遗诏:「戒重服,戒久临,戒厚葬。」盖始终自觉不称天子之位,不欲享至尊之奉。至于冯唐众辱而卒使尽言,吴王不朝而赐以几杖,「匄群臣言朕过失,匡朕不逮」其谦让皆发于中心恻怛之诚,盖其德为三代后仅见之贤主,而其心则自愧不称帝王之职而已矣。使居高位者而常存愧不称职之心,则其过必鲜,况大君而存此心乎!吾尝谓为大臣者,宜法古帝王老三事:舜禹之不与也,大也;文王之不遑也,勤也;汉文之不称也,谦也。师此三者而出于至诚,其免于戾戾乎。」(《曾国藩文集》)
清.鮑東里︰「迎文於代,為世賢君,恭以持己,德以化民。廟號太宗,實為不愧,遺詔短喪,為仁者累。」 (《史鑒節要便讀》)
負面
漢.荀悅︰「以孝文之明也,本朝之治,百寮之賢,而賈誼見逐,張釋之十年不見省用,馮唐白首屈於郎署,豈不惜哉!夫以絳侯之忠,功存社稷,而猶見疑,不亦痛乎!夫知賢之難,用人不易,忠臣自古之難也。雖在明世,且猶若茲,而況亂君闇主者乎!然則屈原赴湘水,子胥鴟夷於江,安足恨哉!周勃質朴忠誠,高祖以爲安劉氏者,必勃也。既定漢室,建立明主,眷眷之心,豈有異哉!狼狽失據,塊然囚執,俛首撫襟,屈於獄吏,豈不愍哉!夫忠臣之於其主,猶孝子之於其親,盡心焉,盡力焉。進而喜,非貪位;退而憂,非懷寵。結志於心,慕戀不已,進得及時,樂行其道。故仲尼去魯曰遲遲而行,孟軻去齊,三宿而後出境,彼誠仁聖之心。夫賈誼過湘水,弔屈原,惻愴慟懷,豈徒忿怨而已哉!與夫苟患失之者異類殊意矣。及其傅梁王,梁王薨,哭泣而從死,豈可謂不忠乎!然人主不察,豈不哀哉!及釋之屈而思歸,馮唐困而後達,有可悼也。此忠臣所以泣血,賢俊所以傷心也。」(《前漢紀.卷八)
宋.王楙︰「文帝雖天資仁厚,然失於輕信,賞罰之命,往往出於一時,而不加審細,所以當時之人卒能救止,不至麗於有過之地。季布為河東守,人或言其賢,則召以為御史大夫,又或言其使酒,則罷歸故郡。賈誼通諸家之書,廷尉言其能,則召以為博士,絳灌言其擅權,則棄之長沙。周勃以大臣之重,或者言其反,則下廷尉,太后言其不反,則赦出之。太倉令或者言其過,遽下腐刑。緹縈言妾父廉平,則恕之。孟舒、魏尚守雲中,皆有能稱,稍有所聞,則下吏削爵,一聞田叔、馮唐之言,遂復其故職。至於以口鈍而責上林尉,以辯給而遷嗇夫;以犯蹕而欲致其死,以盜環而欲致之族,是皆出於一時之喜怒,而賴張廷尉之救上也。文帝輕於賞刑,往往如此。正自其輕信之過,向非有以救之,能無損於文帝之仁乎?」(《野客叢書.卷十四》)
家庭与相关争议
长辈
| 汉文帝家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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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辈
后妃
子女
- 嫡長子劉啟,即漢景帝
- 嫡次子劉武,即梁孝王
- 三子劉參,即代孝王
- 四子劉揖,即梁怀王
- 長女劉嫖,即馆陶长公主
- 次女名不详,嫁周勃之子周勝之,《史记》仅称公主,元代《文献通考》称昌平公主
逸事
刘恒任代王时,曾有一位代王王后,为刘恒生有四子。史载这位代王王后在平定诸吕之乱后、刘恒入长安前即已去世;在刘恒登基后不久,其所生四子又相继病逝。
刘恒登基的次年正月便有人上言“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庙”,建议立太子,最终立八岁的庶长子刘启为太子。 从时间上看,自登基到立太子不过数月,而代王王后已先于入京前去世,其四子又在此短期内先后病亡,历来引人疑窦。
由于《史记》《汉书》对代王王后的姓名、出身都未明确记载,后世多有推测,认为其可能与吕氏家族有某种血缘关系,甚至由此衍生出“代后或为吕氏女”“刘恒有意与吕氏血脉切割”等解读。 然而相关说法多属后人合理推断或演绎,缺乏直接史证。
关于“杀妻杀子”说的澄清
后世民间及部分二手论述中,曾出现“汉文帝为稳固皇位而杀代王王后及诸子”的说法。但从正史记载来看,这种说法并无明确依据,甚至与原文相悖。
纪年
| 文帝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 | 六年 | 七年 | 八年 | 九年 | 十年 |
|---|---|---|---|---|---|---|---|---|---|---|
| 公元 | 前180年十月—前179年九月 | 前179年十月—前178年后九月 | 前178年十月—前177年九月 | 前177年十月—前176年九月 | 前176年十月—前175年后九月 | 前175年十月—前174年九月 | 前174年十月—前173年九月 | 前173年十月—前172年后九月 | 前172年十月—前171年九月 | 前171年十月—前170年后九月 |
| 文帝 | 十一年 | 十二年 | 十三年 | 十四年 | 十五年 | 十六年 | 后元年 | 后二年 | 后三年 | 后四年 |
| 公元 | 前170年十月—前169年九月 | 前169年十月—前168年九月 | 前168年十月—前167年后九月 | 前167年十月—前166年九月 | 前166年十月—前165年九月 | 前165年十月—前164年后九月 | 前164年十月—前163年九月 | 前163年十月—前162年九月 | 前162年十月—前161年后九月 | 前161年十月—前160年九月 |
| 文帝 | 后五年 | 后六年 | 后七年 | |||||||
| 公元 | 前160年十月—前159年后九月 | 前159年十月—前158年九月 | 前158年十月—前157年九月 |
其他
《二十四孝》中親嘗湯藥的主角
文帝奉養其母薄太后,極為孝順,從不怠慢,當他還是代王的時候,有一次母親患病,病了三年之久,文帝親自殷勤看護,在側侍候,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每逢煎好湯藥,如非親自嚐試,未敢拿與母親服。 文帝孝順母親,因而仁孝聲名傳遍於天下,得到人人之贊頌。
詩曰:仁孝聞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載玻。湯藥必先嘗。
鄧通之興覆
據說,漢文帝有次夢見自己即將登天之時,結果鄧通出現,助他一臂之力登天,加上鄧通巧言逢迎,所以十分受文帝寵信;有次文帝讓相士許負給鄧通面相,許負說鄧通將來會「當窮餓死」。文帝反賜給鄧通蜀嚴道銅山,准其自鑄銅錢,於是「鄧氏錢」遍布大漢天下,其富可想而知 。但因为邓通曾經在文帝在位时,因「吮癰舐痔」事,得罪过太子刘启,故在文帝驾崩之后,即位的汉景帝刘启罢免邓通,并且没收其全部家产,最后邓通因为穷困而饿死在蜀地(传说是雅安)。
影視形象
注釋
- 《史记·吕后本纪》
- 《史记·荆燕世家》:“诸将相与琅邪王共立代王为天子。”
- 同上
- 同上
- 《史记·孝文本纪》
- 同上
- 《史记·孝文本纪》
- 《史记·孝文本纪》
- 《史记·吕后本纪》:“夜,有司分部诛灭梁、淮阳、常山王及少帝于邸。”
- 《史记·孝文本纪》
- 《史记·孝文本纪》
- 同上
- 同上
- 《汉书·食货志》:“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 《汉书·食货志》
- 《汉书·食货志》:“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
- 《汉书》:“孝文皇帝,闵中国未安,偃武行文,则断狱数百,民赋四十。”
- 同上
- 《中国人口史》
- 《史记·孝文本纪》
- 《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孝文元年,除收孥相坐律。”
- 《史记·孝文本纪》:“……尽除收帑相坐律令。”
- 《汉书·刑法志》
-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史记·孝文本纪》
- 《汉书·刑法志》
- 《史记·孝文本纪》
- 《资治通鉴·汉纪》
- 《史记·孝文本纪》
- 同上
- 《史记·孝文本纪》
- 同上
- 《汉书·卷三十八·高五王传第八》
- 《史记·孝文本纪》
-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 《史记·孝文本纪》
-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 《史记·南越列传》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史记·孝文本纪》《史记·匈奴列传》
- 《史记·孝文本纪》
- 同上
- 同上
- 《史记·孝武本纪》
- 《史记·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第十九》
《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 汉文帝霸陵考古新成果:西汉帝陵首次发掘祔葬墓. 新华网. 202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3-17).
- 《史记·卷五十七 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 《文献通考·卷二百五十八·帝系考九》:文帝二女 馆陶长公主(窦后生女。文帝即位为馆陶长公。师古曰:"年最长,故谓长公主。"堂邑侯陈于尚之。见《窦后传》)、昌平公主(周勃太子胜之尚之。见《周勃传》)。
- 《史记·外戚世家》:“而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立为帝,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 《史记·孝文本纪》:“正月,有司言曰:‘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庙。请立太子。’”
- 郑晓时:《汉初诛吕安刘的政变过程与历史意义》,《台湾政治学刊》,2004。
- 《全相二十四孝詩選·親嘗湯藥》:“西漢文帝。名恆。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養無怠。母嘗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湯藥非親嘗弗進。仁孝聞於天下。系詩頌之。詩曰:仁孝聞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載玻。湯藥必先嘗。”
- 《史記·袁盎晁錯列傳》:“盎曰:「陛下居代時,太后嘗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湯藥非陛下口所嘗弗進。”
- 《全相二十四孝詩選·親嘗湯藥》:“詩曰:仁孝聞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載玻。湯藥必先嘗。”
- 史稱「鄧氏錢布天下,其富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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