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英語: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FARA)是1938年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公布其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相关活动和资金信息。该法的目的是协助“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对相关人物的言论和活动进行评估”。美国司法部下属机构负责执行该法。2007年,美國司法部报告称,有代表100多个国家的1700个游说人员对美国国会和美国联邦政府进行活动。
|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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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登记某些受雇于在美国传播、宣传和其他目的的机构的人员的法案。 | |
| 引稱 | 美國聯邦公法第75–583號(公法) 52 Stat. 631(法律总汇) |
| 立法機關 | 第75届美国国会 |
| 訂立機關 | 眾議院 |
| 簽署人 |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
| 簽署日期 | 1938年6月8日 |
| 生效日期 | 1938年9月6日 |
| 立法歷程 | |
| 法案名稱 | H.R. 1591 |
| 提案者 | 约翰·威廉·麦科马克(D-MA) |
| 提案日期 | 1937年7月28日 |
| 相關委員會 |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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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簡稱 | 1938年外国主要注册法 |
| 缩写(通俗) | FARA |
| 俗称 | 1938年外国宣传人员登记法 |
| 修訂歷程 | |
| 修訂條文 | 美國法典第22卷:外國事務與交流 |
| 新增章節 | 美國法典第22编第11之II章 § 611 et seq. |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在美國司法部进行了外国代理人登记。2017年,美国司法部要求今日俄罗斯和俄罗斯卫星网注册为外国代理人。2018年,美国司法部要求新华社和中国环球电视网注册为外国代理人。在印度學者艾倫·希拉瓦斯特瓦(Arun Shivrastva)等人合著的《NGO與顏色革命》(Helping or Hurting)書中,俄羅斯政治評論家德米特里·拜奇(Dmitry Babich)說,美國曾經依據FARA規定解散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美辦公室、清查支持愛爾蘭共和軍的北愛爾蘭援助委員會(Irish Northern Aid Committee;NORAID)。
其他已登记媒体
- “新民国际”(新民晚报),2017年
- 星島日報美國版,2021年8月23日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 俄羅斯外國代理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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