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英語: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FARA)是1938年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公布其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相关活动和资金信息。该法的目的是协助“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对相关人物的言论和活动进行评估”。美国司法部下属机构负责执行该法。2007年,美國司法部报告称,有代表100多个国家的1700个游说人员对美国国会美国联邦政府进行活动。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要求登记某些受雇于在美国传播、宣传和其他目的的机构的人员的法案。
引稱美國聯邦公法第75–583號(公法)
52 Stat. 631(法律总汇
立法機關第75届美国国会
訂立機關眾議院
簽署人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簽署日期1938年6月8日
生效日期1938年9月6日
立法歷程
法案名稱H.R. 1591
提案者约翰·威廉·麦科马克(D-MA)
提案日期1937年7月28日
相關委員會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
  • 众议院通过:1937年8月2日(通过)
  • 參議院通过:1938年5月18日(通过)
  • 協商委员会報告:1938年5月23日
    • 参议院同意通过:1938年5月27日(同意)
    • 众议院同意通过:1938年6月2日(同意)
其他簡稱1938年外国主要注册法
缩写(通俗)FARA
俗称1938年外国宣传人员登记法
修訂歷程
修訂條文美國法典第22卷:外國事務與交流英语Title 22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
新增章節美國法典第22编英语Title 22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第11之II章 § 611 et seq.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在美國司法部进行了外国代理人登记。2017年,美国司法部要求今日俄罗斯和俄罗斯卫星网注册为外国代理人。2018年,美国司法部要求新华社和中国环球电视网注册为外国代理人。在印度學者艾倫·希拉瓦斯特瓦(Arun Shivrastva)等人合著的《NGO與顏色革命》(Helping or Hurting)書中,俄羅斯政治評論家德米特里·拜奇(Dmitry Babich)說,美國曾經依據FARA規定解散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美辦公室、清查支持愛爾蘭共和軍的北愛爾蘭援助委員會(Irish Northern Aid Committee;NORAID)。

其他已登记媒体

  • “新民国际”(新民晚报),2017年
  • 星島日報美國版,2021年8月23日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 俄羅斯外國代理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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