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时制

夏令時間(英語:Summer Time),另稱日光節約時間(英語:Daylight Saving Time,簡稱DST),是一種在夏季月份犧牲正常的日出時間,而將時間調快的做法。使用夏令時間的地區,會在接近春季開始的時候,通常將時間調快60分鐘,並在秋季調回正常時間。由於時間轉換多在晚間或凌晨進行,部分人認為夏令時間會造成在春季转换当日的睡眠時間減少一個小時,而在秋季转换当日則會多出一小時的睡眠時間,但並非所有地區的夏令時間都是調快60分鐘,例如澳洲豪勳爵島的時間調整只有30分鐘。

1895年,乔治·哈德逊提出夏令時間的概念。1916年4月30日,德意志帝國與奧匈帝國首次在全國實施夏令時間。後來許多國家在不同時期都曾實行過夏令時間,其中1970年代能源危機開始尤為盛行。高緯度及南北極地區因為夏至及冬至的日照變化大,夏令時間較普遍被採用,而鄰近赤道的地區通常不實施夏令時間,因為這些地區全年的日出時間變化極小,實施夏令時間不會有實際效用。部分國家只在其中部分地區實施夏令時間;例如澳大利亞在東南部的州分採用,其他地區則不實施。香港、澳門及台灣在二戰後曾經連續多年採用夏令時間,至1980年停用。中國大陸也曾經在1986年採用,至1992年停用,現時亞洲與非洲地區一般不實施夏令時間。

如果轉換時間的準備工作不充分,夏令時間的轉換會讓報時工作變得更加複雜,並且會擾亂旅行、計費、紀錄保存、醫療設備、重機設備與睡眠模式的運作。電腦軟體通常可以自動轉換時間,但各地司法管轄區的夏令時間政策變更仍有可能會造成困擾。

缘由

工業化社會通常會遵循以時間為基礎的日常活動行程;而這些行程在一年當中不會發生變化。例如,每個人工作或就學的開始與結束時間,以及公共交通的調度運作,通常一整年會維持不變。相較之下,農業社會的日常作息容易受到白晝時長與太陽日的影響;其中太陽日會因為地軸傾斜而產生季節性的變化。熱帶地區以北與以南地帶的夏季白晝時間比冬季長;越遠離熱帶地區,這種差異愈會更加明顯。

如果將某個地區的所有時間進行重設,從而比標準時間提早一小時,這樣遵循年度行程的人們將會比正常情況提早一個小時醒來;他們將會提早一個小時完成日常工作行程,並且在工作活動之後提供額外的一個小時。然而,他們在每天開始就會少掉一個小時的日光,如此在冬季實施這項政策就會變得不太實際。

雖然日出與日落時間會隨著季節變換而有大致相同的變化,然而夏令時間的支持者認為,大多數人們在一般的「朝九晚五」工作日,比較喜歡延長白晝時間。支持者也認為夏令時間可以減少照明與暖氣的需求,進而降低能源消耗英语energy consumption;但夏令時間在整體能源利用的實際影響方面,有著非常大的爭議。

高緯度地區(如冰島、努納福特、斯堪地那維亞與阿拉斯加)的時間操縱對於日常生活而言幾乎沒有影響,因為比起其他緯度,這些地區的日夜時長變化更為極端,因此無論時間如何操縱,日出與日落時間都會明顯異於標準的工作時數。夏令時間對於鄰近赤道地區而言也沒有太大用處,因為這些地區的白晝時長,在一整年當中的變動幅度非常微小。夏令時間的影響也會因為同時區內東西地點的距離而有所變化;在同一時區中,最東部的地區會比最西部的地區,更容易獲得夏令時間的益處。

歷史

古代文明會依據太陽調整日常作息,比起夏令時間而言更加靈活;無論白晝時長如何,他們會將白天切割成12小時,因此每個小時的長度在春夏會逐漸拉長,到了秋冬則會逐漸縮短。例如,羅馬人的報時系統英语Roman timekeeping採用水鐘,上面會依據一年中的不同月份,有著不同的尺規;依據羅馬地區的緯度,冬季至點的日出後第三小時(三時經)為太陽時9時2分並持續44分鐘,但在夏至則為6時58分並持續75分鐘。從14世紀開始,同等長度的民用時取代了不等長的小時制度,此時的小時已經不會隨季節改變。不等長的小時制度如今仍用於極少數的傳統場合,例如阿索斯山的部分修道院以及所有猶太儀式。

班傑明·富蘭克林在擔任美國駐法國公使期間(1776年─1785年),曾發表過一句諺語:「早睡早起使人健康、富裕又聰明」,並且在《巴黎雜誌英语Journal de Paris》發表一篇文章,建議法國人提早起床享受陽光來節約蠟燭的使用。這篇諷刺性的文章發表於1784年,當中提議政府要徵收百葉窗稅,控制蠟燭配給,以及在日出時敲響教堂鐘聲與發射大砲來叫醒民眾。儘管現今存在常見的誤解:富蘭克林從未提議夏令時間,而且18世紀的歐洲甚至沒有精準的時刻表,但仍不清楚富蘭克林所在時期的鐵路與通訊網絡變化,是否出現將時間予以標準化的需求。

1810年,當時西班牙的國會機構加的斯議會英语Cortes of Cádiz,決議從5月1日至9月30日,為因應期間的季節變化,將其會議時間提前1小時,但實際上並未調整時鐘上的時間。他們還確認私有企業得因應白晝變化而改變營業時間,但並無強制力,僅能出於自願。

首次提出現代夏令時間概念的是紐西蘭昆蟲學家乔治·哈德逊;他將工作時間提前,因而有閒暇時間去採集昆蟲,並且在工作結束後得到多出一段白晝時間的益處。1895年,他向威靈頓哲學學會提出提前2小時的日光節約提案,這份提案在基督城引起了高度關注;哈德遜為此在1898年發表了跟進論文。眾多出版物將夏令時間的提案歸功於當時傑出的英國建築師與戶外運動者威廉·威雷特英语William Willett,他在1905年的一次早餐前騎馬活動時,發現有許多倫敦民眾在夏日的大多數時間都在睡覺,因而獨自構思出夏令時間的概念。威雷特也是一位狂熱的高爾夫球愛好者,而且不喜歡在黃昏時打切擊球。他的解決方案就是在夏季月份將時間調快,並在兩年後公布提案。當時的自由黨國會議員羅伯特·皮爾斯接受了這個提案,並於1908年2月12日向下議院提出第一個日光節約法案。為此下議院指定了一個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但皮爾斯的法案未能通過;在接下來幾年,夏令時間的相關提案也未能獲得通過。威雷特直到1915年逝世為止,仍持續在英國遊說夏令時間的提案。

1908年7月1日,加拿大安大略省亞瑟港英语Port Arthur, Ontario(今屬於桑德貝)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施夏令時間的城市;隨後安大略省奧里利亞於1911年至1912年,由時任市長威廉·史沃德·佛斯特(William Sword Frost)引入夏令時間。1916年4月30日,德意志帝國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同盟國奧匈帝國,成為世界上第一組實施夏令時間(Sommerzeit)的國家,目的是為了能在戰爭期間節約煤炭消耗。隨後英國、大多數協約國以及其他歐洲中立國也跟進了夏令時間制度。俄羅斯與其他少數國家則是直到次年才開始實施,而美國則是在1918年首度實施。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數年期間,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廢除了夏令時間,但加拿大、英國、法國、愛爾蘭與美國除外;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夏令時間的制訂才開始普遍起來。1970年代,由於美洲與歐洲地區受到能源危機影響,因而開始廣泛實施夏令時間。從此,世界各地陸續進行制訂、調整或廢除夏令時間。更多詳細資訊,請參考各地夏令時間列表。

程序

當夏令時間結束時,時鐘會在結束當日的凌晨時段往前減1小時(也就是重複1個小時)。具體的時間會因司法管轄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维基百科, wiki, wikipedia, 百科全书, 书籍, 图书馆, 文章, 阅读, 免费下载, 关于 夏时制 的信息, 什么是 夏时制?夏时制 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