僉事,中國古代職官。相当于副职或助理。 歷史沿革 金朝的按察司始置有佥事一職,專司判斷官事。元朝的肃政廉访司、宣抚司、安抚司等皆置有佥事。明朝沿用,都督、都指挥、按察、宣慰、宣抚等,皆設有佥事。努尔哈赤曾任明朝建州都督佥事。清初沿用僉事一職,乾隆十八年(1753年)废除此職,清末復置。中华民国在北洋政府時期亦設有佥事,1912年鲁迅曾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佥事。 注釋 注音:ㄑㄧㄢ ㄕˋ,拼音:qiān shì 《明实录》:“万历十七年,九月,辛未,以建州夷酋童奴儿哈赤为都督佥事。” 维基百科, wiki, wikipedia, 百科全书, 书籍, 图书馆, 文章, 阅读, 免费下载, 关于 僉事 的信息, 什么是 僉事?僉事 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