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 五行 | |||||||||||||||||||||||||||
| 汉语 | 五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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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陰陽以及氣,同屬古代中國神秘文化(術數和方術)的一部分,也是風水、算命、相術、占卦、內丹、中醫的基本概念之一。
歷史
五行最初是作為一種政治治理的指導原則而提出,為先王訓典或上天之所降賜,要天子遵循。如《逸周書·小開武》稱武王在位二年,召周公旦問治道之極致,武王敬聽以勤天命。周公回答文王在位時所奉行的作法,其中包括順明三極、循用五行,三極為以九星維天,以九州維地,以四佐維人,五行為水、火、木、金、土,君王能順明三極,五行乃如常。
又《書·洪範》稱武王在位十三年,訪箕子問常理之次序,箕子回答上天賜禹治國大法有九類,其第一項即是五行,並解說五行所行之理:
| “ |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曰稼穡。 | ” |
其大意為:雨水下落,和河水滋潤天之下方;火焰上燃,煙隨熱氣飄往地之上方;木匠煣烤木材,塑造彎曲或筆直之形狀;鍛冶匠熔煉金屬礦石,從其意欲,鍛造其形,或熔煉器物,更換其用途;土壤滋養作物,能供農夫種植其種子幼苗,成熟時收割其果實禾穗。
五行之初意,為此人民日用之五材,五材即五種資源或素材。在《國語·鄭語》中有ㄧ段相呼應的記載:「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亦稱:「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杜預注五材:金、木、水、火、土也。天子執政,要確保人民能取用、獲得大地上之五材,以生產和殖貨。令五材於民之利用,通行暢達,能發揮其各自的效用,水潤下、火炎上、木曲直、金從革、土稼穡,即為五行。
五行提出後,又和其他五種事物相配對。《逸周書·小開武》配五行於五色,《書·洪範》配五行於五味,《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淮南子·墬形訓》配五行於五色、五音、五味。據《荀子·勸學》:「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聲,口好之五味」,《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為六畜,五牲,三犧,以奉五味,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為九歌,八風,七音,六律,以奉五聲」,則五色形容衣服,為目所視;五音/五聲形容樂曲,為耳所聽;五味形容食物,為口所嚐。
在春秋戰國時代,五行不僅和五色、五音、五味相配對,也和方位、季節、干支、數字、天象、行星、天氣、器具、身體、德性等事物對應,構成一種以「五」作為基準的事物分類模式,另一方面,也產生五行之相生相剋以及生、旺、墓地支三合的五行結構關係。五行從原本的日用之五材,配對、推演至其他事物,形成了一種對應形式。而五行生剋和地支三合的結構關係(後又衍生出旺相休囚死與五行十二宮),也意謂著五行變成一種能用來解釋萬物變化和衰旺的理論。由此,五行成了一種能解釋朝代興衰(如五德終始說)、兵法致勝(如兵陰陽/軍事術數)、時節作息(如《禮記·月令》、《黃帝內經》的養生思想)、生理運行(《黃帝內經》的醫學思想)的學說思想源頭,同時也是占斷吉凶的術數之學和解釋各種災異祥瑞的理論基礎之一。
戰國中晚期至秦漢,五行更進一步和陰陽、氣、八卦,加以聯繫、統整,擴充其理論學說之內容,如漢代的氣化宇宙論,由混沌不分,到分出陰陽二氣,陰陽二氣分出五行之氣,五行之氣再化生萬物。氣和五行之說的結合,使得氣也分作五類,帶有五行的體性與特徵。五行在氣化宇宙論下,不但成了一種構造萬物的要素,其意義也擴充為五氣之流布通行。在氣化宇宙論的架構裡,五行並不僅指具體的五種事物,也是對其體性的抽象概括,五行也不固守於五種事物,而是均布萬有之中,交相間雜。五行在漢代也和五常相配對,以為天有五行,人有五常,以木代表仁、火代表禮、土代表信、金代表義、水代表智,《七略》以五行為「五常之形氣也」。
唐朝道教典籍《道教义枢》认为世界萬物起自混元。混元之中,有粗有妙。妙者,道氣初始未分,惟合於一。粗者,品物眾多,大略分之有十二種:陰陽二氣及五有識(人、神、鳥、獸、蟲)、五無識(金、木、水、火、土)。
次序和空間圖象
次序
- 水火木金土,出自《尚書·洪範》、《逸周書·小開武》
- 五行生成數(一六-水、二七-火、三八-木、四九-金、五十-土),出自《尚書大傳》、《太玄經·太玄數》
- 水火金木土,出自《左傳·文公七年》、《史記·天官書》(五行相剋)
- 火水木金土,出自《白虎通·五行》、《文殊師利菩薩及諸仙所說吉凶時日善惡宿曜經·序七曜直日品》(也作「日月火水木金土」,七曜日次序,二十八宿也用相關次序)
- 金木水火土,出自《國語·鄭語》、《釋名·釋天》、《白虎通·五行》(也作「陰陽金木水火土」,聲調:平仄仄仄仄)
- 木火金水土,出自《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孔子家語·五帝》(方位次序:東-木、南-火、西-金、北-水、中-土)
- 木火土金水,出自《春秋繁露·五行之義》(四時次序:春-木、夏-火、季夏/四時-土、秋-金、冬-水,五行相生)
- 木金火水土,出自《鶡冠子·天權》(位置[坐北朝南]:左-木、右-金、前-火、後-水、中-土,五行逆相剋)
空間圖象
五行可用兩種空間圖象表示,一為五芒星搭配五行生剋,一為中央和四方的空間模型。
五芒星
-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 五行相剋: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
五行以“比相生、间相胜”的原则形成生剋五行模式。因两两之间总会存在“相生”或“相剋”的关系,故五行之间无主次之分,地位对等。五芒星外圍表示相生,內裏表示相剋。
中央和四方
五方对应五行:东方木、南方火、中央土、西方金、北方水。此模式下,中央土与四方不处于同一个层面,有控制四方之意。
生成數
《易传·系辞》:“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这里说了十个数,一至五,是五个生数,五个生数各与五合而得六至十,是谓五个成数。
汉代经学家对这十个数有一定的解释。如郑玄说:“《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偶,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
不過有文章指出,先秦文獻的五行數到“九”為止,《繫辭》的“天地之數”並不是指五行生成數,“土有成數十”是漢代時陰陽思想進入五行學說的結果。
應用
五行與王朝更迭
戰國時代齊國人鄒衍立陰陽家,提出王朝更迭來自五行相勝的循環。鄒衍將“五行”推演為代表王朝運數的“五德”,認為五行不僅代著季節更替,更預示王朝的興衰更迭。鄒衍將黃帝到夏、商、周之間的朝代更替,以五德循環相勝解釋,當新王朝興起之時,上天必降下代表新王朝德運的瑞應徵兆,預示舊王朝的衰亡和新王朝的誕生。《呂氏春秋》記載了此一學說,如殷商之金德式微,姬周之火德興起,其預兆為:
及文王之時,天先見火赤烏銜丹書集於周社。文王曰:“火氣勝。”火氣勝,故其色尚赤,其事則火。
以鄒衍的五德說來論證王朝正統性的傳統濫觴自秦朝。據《史記·封禪書》記載:“昔秦文公出獵,獲黑龍”。龍自然是帝王的象徵,而黑色則是水德之色,由是太史公云“此其水德之瑞”。由於周居火德,根據鄒衍的理論推演,水剋火,秦居水德恰好印證了秦將代周而得天下。據《始皇本紀》載,為了宣揚新朝的德運,秦始皇登基改元後立即宣布改服色為黑,由是“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
秦亡漢興後,雖然新興的漢王朝沿用了五德理論來解釋其王朝正統,但朝野之中對漢朝究竟當居何德運、尚何服色一直爭論不休。高祖建國之初,曾宣布漢承秦之水德、尚黑色。但以公孫臣等為代表的一派認為,宣布漢當居剋秦之水德的土德。雖然此提議遭到了丞相張蒼的反對,但到了武帝太初元年,漢朝終於改朔易服,宣布漢居土德、尚黃色。
而到新莽代漢之時,劉向、劉歆父子的新五德說盛行,不但推翻了鄒衍建立的從遠古到周的王朝德運次序,更是提出了新的王朝德運理論:新王朝的德運當由舊王朝所生,而非舊王朝的德運為新王朝所剋。根據劉氏父子的說法,漢當居火德、尚紅色,火生土,所以代替漢朝的王莽新朝當居土德、尚黃色。此後,中國王朝更迭大多以五德相生來推演。
五行與傳統醫學
五行在中醫學有特殊含义。
- “木曰曲直”,代表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的功能,在人体为肝(臟)和膽(腑)。
- “火曰炎上”,代表了温热、向上等性质,在人体为心(臟)和小腸(腑)。
- “土曰稼穡”,代表了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在人体为脾(臟)和胃(腑)。
- “金曰从革”,代表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在人体为肺(臟)和大腸(腑)。
- “水曰润下”,代表了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的性质,在人体为肾(臟)和膀胱(腑)。
肝臟主宰憤怒,過分憤怒會傷肝臟; 心臟主宰喜樂,過分喜樂會傷心臟; 脾臟主宰思慮,過分思慮會傷脾臟; 肺主宰悲傷,過分悲傷會傷肺; 腎主宰恐懼,過分恐懼會傷腎。
五行與曆法
《禮記·禮運》記載:「播五行於四時,和而後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五行、四時、十二月,還相為本也」,後又列舉「五聲、六律、十二管……五味、六和、十二食……五色、六章、十二衣」,這是以曆法為一組,樂曲為一組,食物為一組,衣服為一組。在〈禮運〉篇中,五行被視為與曆法之時間循環變化(季節交替、月相盈虧)具有緊密關係,並且也是聖人制禮的本源、根據之一。《禮記·月令》篇中,即按十二個月的時令和五行相配,記述天子於各月份的禮儀、行政事務、法令、禁令。
四時、五行與天子為政之關係,亦見於《管子》、《呂氏春秋》、《春秋繁露》、《淮南子》、《白虎通》。四時與五行的對應關係,是以春為木,夏為火,秋為金,冬為水,輔佐四時為土,其所屬之時,應行其所屬之政,如《春秋繁露·五行五事》指春時應行春政,若「行秋政,則草木凋;行冬政,則雪;行夏政,則殺」。古又有讀〈月令〉之禮,或讀四時之令,亦有讀五時之令。東漢以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之前,宣讀五時令,並於立春祭青帝、句芒,立夏祭赤帝、祝融,立秋前十八日祭黃帝、后土,立秋祭白帝、蓐收,立冬祭黑帝、玄冥。
四時與五行的具體配置方式,列舉如下:
- 七十二日為木,甲子日為首,七十二日為火,丙子日為首,七十二日為土,戊子日為首,七十二日為金,庚子日為首,七十二日為水,壬子日為首(這是把六個干支循環週期用五行重新劃分)
- 土不對應特定一時,八節(九十六日)為春,屬木,七節(八十四日)為夏,屬火,八節(九十六日)為秋,屬金,七節(八十四日)為冬,屬水
- 三月為春,屬木,三月為夏,屬火,土不對應特定一時,三月為秋,屬金,三月為冬,屬水
- 三月為春,屬木,三月為夏,孟夏、仲夏屬火,季夏屬土,三月為秋,屬金,三月為冬,屬水
- 七十二日為木,立春為首,七十二日為為火,立夏為首,七十二日為金,立秋為首,七十二日為水,立冬為首,七十二日為土,四立之前一十八日
另有陳久金等學者,稱上古有十月太陽曆,認為五行的意思是上古十月曆分為五季、五時。不過對於上古十月曆說,亦有學者提出反對意見。陶磊指出中國古代文獻從未有曆法只分為十月的記載,並且主張十月曆說者以《管子·幼官》十二日為一節,分為三十時節,能平均分配至五行,作為有十月曆之證,然銀雀山漢簡《三十時》也以十二日為一節,用的仍是十二月。因此,將一年分為三十時節,不代表就會超出十二月的曆法架構,也無法證明有所謂十月曆存在。李零也指出〈幼官〉篇的三十時節,其實際所配,仍是四季,與二十四節氣也大致上對應,並不屬於另一種不同體系的曆法。
並且就《管子·幼官》本文來說,其春夏秋冬末後各有三時節,如春末有始卯、中卯、下卯,夏末有大暑至、中暑、小暑終,秋末有始卯、中卯、下卯(一說秋之「卯」皆應作「酉」),冬末有寒至、大寒之陰、大寒終,然而三十時節中沒有能和土配對的末後三時節。又夏之小郢、中郢,對應冬之始寒、中寒,夏之絕氣、中絕,對應冬之小榆、中榆,不存在能另行分出至土的時節。
五行分類
陰陽
| “ | 以陰陽言之,大陰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於下,於時為冬。冬,終也,物終臧,乃可稱。水潤下。知者謀,謀者重,故為權也。 大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禮者齊,齊者平,故為衡也。 | ” |
| ——《漢書·律曆志》 | ||
| “ | 五行之性,或上或下何?火者,陽也,尊故上;水者,陰也,卑故下;木者少陽;金者少陰,有中和之性,故可曲直從革;土者最大,苞含萬物,將生者出,將歸者入,不嫌清濁,為萬物母。《尚書》曰:「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五行所以二陽三陰何?尊者配天,金、木、水、火,陰陽自偶。 | ” |
| ——《白虎通·五行》 | ||
八卦
根據《京氏易傳》的八宫卦,八卦與五行之對應為:震、巽為木,離為火,坤、艮為土,兌、乾為金,坎為水。
干支
《淮南子·天文訓》:“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其中四季即丑、辰、未、戌。
|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
|---|---|---|---|---|---|---|---|---|---|---|
| 陰陽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 天干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 地支 | 寅 | 卯 | 午 | 巳 | 辰、戌 | 丑、未 | 申 | 酉 | 子 | 亥 |
| 生肖 | 虎 | 兔 | 马 | 蛇 | 龙、狗 | 牛、羊 | 猴 | 鸡 | 鼠 | 猪 |
- 表中有陰陽之分的是天干和地支,五行原本就被用來表示陰陽二氣消長過程中的不同狀態,所以五行本身不應再分陰陽。平時經常聽到的“甲為陽木”、“巳為陰火”等說法,其實是把干支的陰陽和五行兩種屬性合在一起表示,而不是木有“陽木”、“陰木”的區別。
事物
古代中國將五行與各種事物相配對,如五色、五音、五味、五星、方位、季節、干支、數字、德性等等。五行和這些事物的配對,在有些事物上較為固定而一致,只有一種說法流傳,但在有些事物上則出現多種配對方式,例如五蟲有三種配對方式(見五蟲),董仲舒的五常五行配對與後儒有些差異,《鶡冠子》與《呂氏春秋》、《淮南子》所配五音不同,五臟和五行的配對有今、古文家之差別(見五臟),五牲與五行的配對亦有多種說法。
並且,五並不總是合適的分類數目,五行也不是完善的分類,這代表有些時候會找不到合適的對應或劃分方式,例如五行和四時,導致土要不是無法配對至任何一項,就是得和火共用夏季。
|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
| 方位 | 東 | 南 | 中 | 西 | 北 |
| 季節 | 春 | 夏 | 兼具四時 季夏/長夏 四時之季月 四立前十八日 | 秋 | 冬 |
| 五色 | 青 | 赤 | 黃 | 白 | 黑 |
| 五音 | 角 | 徵 | 宮 | 商 | 羽 |
| 五味 | 酸 | 苦 | 甜 | 辣 | 鹹 |
| 五嗅 | 膻 | 焦 | 香 | 腥 | 朽 |
| 五帝 | 太昊 | 神农 | 黄帝 | 少昊 | 颛顼 |
| 五神 | 句芒 | 祝融 | 后土 | 蓐收 | 玄冥 |
| 五星 | 歲星 | 熒惑 | 鎮星 | 太白 | 辰星 |
| 五蟲 | 鱗 | 羽 | 倮 | 毛 | 介 |
| 五獸 | 蒼龍 | 朱雀 | 黃龍(一說麒麟) | 白虎 | 玄武 |
| 妖怪 | 畢方 (或彭侯 ) | 遊光 (或畢方、宋毋忌 ) | 羵羊 | 清明 (或倉𠹔) | 罔象 |
| 五色石 | 青曾 (曾青) | 赤丹 (丹砂) | 砄 (雄黃/雌黃) | 白礜 (礜石) | 玄砥 (磁石) |
| 五祀 | 戶 (窗戶) | 灶 | 中霤 (屋室之內) | 門 | 行 (道路) |
| 祭之五臟 | 脾 | 肺 | 心 | 肝 | 腎 |
| 五臟 (古文經學) | 脾 | 肺 | 心 | 肝 | 腎 |
| 五臟 (今文經學) | 肝 | 心 | 脾 | 肺 | 腎 |
| 食物 | 麥與羊 | 菽與雉 | 稷與牛 | 麻與犬 | 黍與彘 |
| 數字 | 8 | 7 | 5 | 9 | 6 |
| 數字-周易 (鄭玄) | 3、8 | 2、7 | 5、10 | 4、9 | 1、6 |
| 數字-天干 (熊崎姓名學) | 1、2 | 3、4 | 5、6 | 7、8 | 9、10 |
| 度量衡器具 | 規 | 衡 | 繩 | 矩 | 權 |
| 五常 | 仁 | 禮 | 信 | 義 | 智 |
| 五事 | 貌 | 視 | 思 | 言 | 聽 |
| 八卦 | 震卦,巽卦 | 離卦 | 艮卦,坤卦 | 乾卦,兌卦 | 坎卦 |
中醫
|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
| 五味 | 酸 | 苦 | 甜 | 辣 | 鹹 |
| 五臟 | 肝 | 心 | 脾 | 肺 | 腎 |
| 五腑 | 膽 | 小腸 | 胃 | 大腸 | 膀胱 |
| 病位 | 頸項 | 胸脅 | 脊椎 | 肩背 | 腰股 |
| 五體 | 筋 | 脈 | 肉 | 皮毛 | 骨 |
| 五声 | 呼 | 笑 | 歌 | 哭 | 呻 |
| 變動 | 握 | 憂 | 噦 | 咳 | 慄 |
| 時辰 | 平旦 (寅時) | 日中 (午時) | 日昳 (未時) | 下晡 (申時) | 夜半 (子時) |
| 五官 | 目 | 舌 | 口 | 鼻 | 耳 |
| 五覺 | 色 | 味 | 穀 | 臭 | 音 |
| 五志 | 怒 | 喜 | 思 | 悲 | 恐 |
| 五榮/五華 | 爪 | 面 | 唇 | 毛 | 髮 |
| 五穀 | 麻 | 麦 | 稷 | 黍 | 菽 |
| 五果 | 李 | 杏 | 枣 | 桃 | 栗 |
| 五畜 | 犬 | 羊 | 牛 | 鸡 | 豬 |
| 五菜 | 韭 | 薤 | 葵 | 葱 | 藿 |
| 五惡 | 风 | 热 | 湿 | 燥 | 寒 |
| 五液 | 淚 | 汗 | 涎 | 涕 | 唾 |
| 五走/五味所禁 | 筋 | 血 | 肉 | 气 | 骨 |
| 五勞 | 久行伤筋 | 久视伤血 | 久坐伤肉 | 久卧伤气 | 久立伤骨 |
| 五藏 | 魂 | 神 | 意 | 魄 | 志 |
| 五脈 | 弦 | 钩 | 代 | 毛 | 石 |
| 五化 | 生 | 长 | 化 | 收 | 藏 |
| 五指 | 食指 | 中指 | 大拇指 | 無名指 | 小指 |
五星
「五行」本來是中國天文學和占星術詞彙,指五顆古典行星(以视星等排序為: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它們與太阳、月球配合,被認為是創造地球生命的五種力量,而「行」是「行星」的縮寫。根據《淮南子》,五星(五緯)可以與五方上帝有所關聯。
七曜日
七曜指太阳、月球,以及五大行星:火星、水星、木星、金星、土星,又稱為七政。古代的美索不達米亞民族用七曜紀日,其「日月火水木金土」的順序是按西洋占星術所認定每天第一個小時的主星而定,這種一星期七天的制度為古羅馬帝國採用,後來又傳入中亞的粟特、康居等民族以及印度,於唐代經由摩尼教、佛教傳入中國 ,再傳入韓國、日本。七曜與四象相配,形成二十八宿。
古代中國記七曜日的順序為:
- 日(星期日/日曜日)
- 月(星期一/月曜日)
- 火(星期二/火曜日)
- 水(星期三/水曜日)
- 木(星期四/木曜日)
- 金(星期五/金曜日)
- 土(星期六/土曜日)
依中亞民族的語言直譯為:
- “密日”
- “莫日”
- “雲漢日”
- “嘀日”
- “鬱沒斯日”
- “那頡日”
- “雞換日”
参见
- 古典元素
- 柏拉圖立體
- 四大種
注释
- 馬、牛、羊等陸地動物散發出來的氣味
- 動物的肉、皮毛,以及植物的莖、葉、果實等燒焦的氣味
- 醇類、酯類、芳香烴類等易揮發有機分子散發出來的氣味
- 魚、蝦、蟹等水生動物散發出來的氣味
- 枯木等燥物腐敗、黴變,以及肉類腐敗等,所散發出來的氣味
- 《山海經·西山經》:「有鳥焉,其狀如鶴,一足,赤文青質而白喙,名曰畢方,其鳴自叫也,見則其邑有訛火。」
《太平御覽》引《白澤圖》:「上有山林,下有川泉,地理之間生精,名曰必方。狀如鳥,長尾。此陰陽變化所生。」 - 《太平御覽》引《白澤圖》:「木之精名彭侯,狀如黑狗,無尾,可烹之食之。」
- 敦煌《白澤圖》殘卷:「夜行見火光,下有數十小兒,頭戴火車,此一物兩名,上為逰光,下為野童,見是者,天下多疫死,兄弟八人。」
- 《太平御覽》引《白澤圖》:「火之精名必方,狀如鳥,一足,以其名呼之即去。」
《博物志》:「水石之怪為龍、罔象,木之怪為躨、罔兩,土之怪為豶羊,火之怪為宋無忌。」 - 《國語·魯語》:「季桓子穿井,獲如土缶,其中有羊焉。……土之怪曰羵羊。」
- 根據「紀妖網站」所載《白澤圖廣注》,「金之精名清明,形如白兔,通體晶瑩流光,可化為白衣美人。它現於人家,則財至。」
- 《太平御覽》引《白澤圖》:「金之精名倉𠹔,狀如豚。居人家,使人不宜妻。以其名呼之即去。」
- 《法苑珠林》引《白澤圖》:「又水之精名曰罔象。其狀如小兒。赤目黑色大耳長爪。以索縛之則可得。烹之吉。」
- 《康熙字典》:“《六書精薀》室之口也。凡室之口曰戶,堂之口曰門。內曰戶,外曰門。一扉曰戶,兩扉曰門。”
- 《康熙字典》:“《禮·月令》其祀中霤。《註》中霤,猶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爲霤。 又《禮·祭法》中霤。《註》中霤,主堂室居處。”
- 《康熙字典》:“《增韻》路也。《禮·月令》孟冬,其祀行。《註》行,在廟門外之西,爲軷壤,高二寸,廣五寸,輪四尺,設主軷上。”
- 五行和數字的配對,傳統上是水1、6,火2、7,木3、8,金4、9,土5、5(或5、10),天干和數字的配對是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7,辛8,壬9,癸10,見朱震《漢上易傳》 之十日數和祝泌《皇極經世理數鈐》之先天本數。之所以有木1、2,火3、4,土5、6,金7、8,水9、10的說法,是將天干數字和天干所屬五行合併,而這種作法主要只見於「熊崎氏姓名學」。
- 《康熙字典》:“人憂則頭低垂。《禮·曲禮》下于帶則憂。《註》憂則低也。”
研究書目
- Sarah Allan等編:《中國古代思維模式與陰陽五行說探源》(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
- 王愛和著,金蕾等譯:《中國古代宇宙觀與政治文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 陳元,“臺北故宮藏宋元明帝王畫像與其隱喻的王朝正統性”,《中國文化》,第44卷,2016年,137-153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Yuan Chen, "Legitimation Discourse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ve Elements in Imperial China." Journal of Song-Yuan Studies 44 (2014): 325-36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Sun, Xiaochun; Kistemaker, Jacob. The Chinese Sky During the Han: Constellating Stars and Society. Brill. 1997. ISBN 9004107371.
外部連結
- 马来西亚易经网
- 五行查询
- 五行属性查询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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