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 主要领导 | |
|---|---|
| 部长 | 傅作义 |
| 机构概况 | |
| 上级机构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 机构沿革 | |
| 成立时间 | 1949年10月1日 |
| 撤销时间 | 1954年9月 |
| 接替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部门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水利事业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组织结构
1949年设立时,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机关设置为办公厅和1委3司1局:
-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
- 办公厅
- 计划委员会
- 规划司
- 工务司
- 测验司
- 水文局
此外,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还下设4个流域机构:
-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
- 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
- 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
- 治淮委员会(蚌埠)
- 珠江水利工程局(广州)
历任部长
- 傅作义(1949年10月-1954年9月)
副部长
- 李葆华
- 张含英(1950年1月任)
- 钱正英(女,原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副部长,1952年11月)
参见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年表
维基百科, wiki, wikipedia, 百科全书, 书籍, 图书馆, 文章, 阅读, 免费下载, 关于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 的信息, 什么是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 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