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

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英語:His Majesty's Declaration of Abdication Act 1936;1 Edw. 8 & 1 Geo. 6 c. 3)是一條英國國會法令,批准英國國王爱德华八世退位及由其胞弟约克公爵阿尔伯特繼位,又完全排除愛德華的子嗣繼承王位的可能性。

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
His Majesty's Declaration of Abdication Act 1936
本法令旨在使國王陛下退位詔書生效;以及為相關事宜訂定條文。(An Act to give effect to His Majesty's declaration of abdication; and for purposes connected therewith.)
引稱1 Edw. 8 & 1 Geo. 6 c. 3
地域範圍 英国大英帝国自治領
类型國會法令
立法機關英國國會
御准日期1936年12月11日 (1936-12-11)
施行日期1936年12月11日 (1936-12-11)
立法歷程
提案者首相斯坦利·鲍德温
受影響法规
相關法规
1931年西敏法規
相关链接
原始文本
狀態:已施行

背景及過程

1936年,愛德華國王決定與美國名流华里丝·辛普森結婚,但因英國和各自治領政府反對,而最終選擇退位,並在同年12月10日簽署退位詔書,但當時仍未算退位。

鑑於英國沒有有關君主退位的法律條文,因此國會需要通過法案罷黜國王,而國王需要御准法案生效。而且,由於愛德華子嗣也不能繼承王位,因此《1772年王室婚姻法令》並不適用。

英國上下兩院在不經修訂下,於12月11日一日內通過本法令。下午1點52分,愛德華御准本法令並通知國會,法令正式生效,愛德華八世正式退位,其胞弟阿尔伯特即時繼位,翌日在倫敦聖詹姆士宮登基。

根據《1931年西敏法規》規定,英國君主其他領地的王位繼承順序必須統一,因此四個英聯邦王國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聯邦新西兰)都先後請求英政府並批准本法令在當地成法。加拿大國會之後通過《1937年王位繼承法令》,與英國王位繼承維持一致。南非則通過《1937年國王愛德華八世陛下退位法令》,宣告愛德華的退位在1936年12月10日生效。當時澳洲和新西蘭因沒有採納《1931年西敏法規》而毋須就愛德華退位再行立法。爱尔兰自由邦在1922年從英國獨立後,成為大英帝国自治領,君主自此只剩部分外交權力;愛爾蘭自由邦議會英语Oireachtas of the Irish Free State通過《1936年行政權力(對外關係)法令》,承認佐治六世在1936年12月12日登基。

法令排除了爱德华八世子孙的王位继承权。事实上,爱德华八世至死也没有子嗣。

外部連結

  • 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的立法時原始版本(官方文本由英國成文法資料庫英语Legislation.gov.uk提供)
  • HIS MAJESTY'S DECLARATION OF ABDICATION BILL. 国会议事记录英语Hansard. 英国下议院. 1936-12-12. 第2199–2221卷 [2020-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Public Act, 12 George III, c. 11. UK Parliament Parliamentary Archives. [2020-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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